全國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介紹
價格鑒證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從事涉案標的價格鑒定、認證、評估工作的專業人員。
一、組織領導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托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認證中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從2002年開始,價格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荚嚳颇繛?,《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等五個科目,其中,《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四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分五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
三、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7年。
(二)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span>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 5年。
(三)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 3年。
(四)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 1年。
(五)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 6年。
(七)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 2年,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的考試,只參加《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鑒證案例分析》四個科目的考試:
1、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或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八) 根據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 2005 〕 9 號)文件精神,自 2005 年度起,凡符合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考試報名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當地人事考試部門網站報考。2011年考試時間為9月4日至5日。
五、成績管理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成績實行三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五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六、合格證書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權的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七、注冊
國家發展改革委為價格鑒證師的注冊審批機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為價格鑒證師的注冊初審機關。價格鑒證師注冊有效期為三年。持證者需繼續執業的,應在有效期滿前三十天到注冊初審機關申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