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發展
1、1986年頒布實施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對確立企業法律顧問的地位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國家第一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立了企業法律顧問的地位,他們與副廠長及“三總師”并列,在廠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對廠長負責。《條例》的頒布和實施,有力地推動了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快速發展(p3)。06 0710
例題:我國第一部確立企業法律顧問地位的行政法規是( )。(2010年)
a、《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b、《公私合營工業企業暫行條例》
c、《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 d、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答案:a
2、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以下簡稱《企業法》),《企業法》的頒布實施,是企業法律制度的一大突破(p4)。
3、近年來,中央企業圍繞改革發展目標任務,全面推行“兩個體系”,初步實現了“三個轉變”目標(p5)。
提示:
“兩個體系”是:
(1)以《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為依據,初步建立了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規體系;
(2)是以企業法制建設三年目標為導向,指導推動中央企業建立健全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和設立法律事務機構。
“三個轉變”是:
(1)中央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由政府部門引導轉向了由出資人推進;
(2)中央企業法律顧問工作重點由事后補救轉向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3)中央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內容由事務型轉向了管理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