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物業管理概述
一、物業管理的概念(a)
《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條對物業管理下了定義: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一)對《條例》所稱物業管理定義的理解
那么,現在我們就從這個概念來剖析《條例》對物業管理的定位。實際上,他是從三個方面來對物業管理定位的。
1.物業管理的實現過程:即物業管理是由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方式來實現的活動。
業主對于房屋等建筑物的管理,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是業主自己進行管理;第二種方式是業主將不同的服務內容委托給不同的專業公司。第三種方式是業主選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
《條例》調整和規范的范圍僅限于業主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所進行的物業管理服務活動。
需要說明的是,是否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來對物業實施管理,是業主的權利。《物業管理條例》并不強制業主必須選擇物業服務企業來實施物業管理,但是,如果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形式來對物業進行管理,則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來進行。
2.物業服務合同:物業管理活動的基礎是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管理活動的實質是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就物業管理服務為標的所進行的一項交易。
物業服務合同是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訂立的關于雙方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的協議。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管理活動產生的契約基礎。
物業服務企業是基于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來為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物業服務合同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雙方是平等的民事法律關系。
3.物業管理的內容
物業管理的內容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二是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包括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清潔衛生、安全防范、裝飾裝修等服務。
除此之外,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接受業主和使用人的特別委托,為其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也可接受供水、供氣、供熱等公用事業單位的委托,有償為其向業主代收有關費用。
總結:
物業管理定義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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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條例》規范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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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限于業主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所進行的物業管理服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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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活動產生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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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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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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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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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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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物業管理定義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