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概率與數理統計
1.7 概率與數理統計
隨機事件與樣本空間;事件的關系與運算;概率的基本性質;
古典型概率;條件概率;概率的基本公式;事件的獨立性;獨立重復試驗;
隨機變量;隨機變量的分布函數;
離散型隨機變量的概率分布;連續型隨機變量的概率密度;
常見隨機變量的分布;隨機變量的數學期望、方差、標準差及其性質;
隨機變量函數的數學期望;矩、協方差、相關系數及其性質;
總體;個體;簡單隨機樣本;統計量;樣本均值;樣本方差和樣本矩;
χ2分布;t分布;f分布;
點估計的概念;估計量與估計值;矩估計法;最大似然估計法;
估計量的評選標準;區間估計的概念;
單個正態總體的均值和方差的區間估計;
兩個正態總體的均值差和方差比的區間估計;
顯著性檢驗;單個正態總體的均值和方差的假設檢驗。
概率與數理統計是隨機數學的兩個分支。要求讀者初步掌握處理隨機現象的基本方法。
一、隨機事件與概率
直觀上說,在一定條件下,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的事情稱為隨機事件(簡稱事件) ; 概率是隨機事件發生可能性大小的度量。記事件 a 的概率為
p ( a )。把必然事件(記作 u )與不可能事件(記作 v )看作特殊的隨機事件。規定
(一)隨機事件之間的關系
1 .包含 事件 b 包含事件 a 表示“當 a 發生時 b 必定發生”,記作 ba (或 a b )。
2 .相等 事件 a 與 b 相等表示“ a b 且 b a " ,記作 a = b 。
3 .互不相容(或互斥) 事件 a 與 b 互不相容表示“ a 與 b 不可能同時發生”,記作ab= v 。
(二)隨機事件之間的運算
1 .和事件 事件 a 與 b 的和事件表示“ a 與 b 中至少有一個發生”,記作 a + b (或 ab )。
2 .積事件 事件 a 與 b 的積事件表示“ a 與 b 同時發生”,記作ab(或 a b )。
3 .對立事件(或逆事件) 事件 a 的對立事件表示 “ a 不發生”,記作
。
4 .差事件 事件 a 與 b 的差事件表示“ a 發生且 b 不發生”,記作 a - b (或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