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力偶理論
1.力偶
兩個等值、反向、不共線的平行力組成的力系稱為力偶,記為(f、f’)。力偶只能引起物體的轉動而不能使
物體移動,力偶中兩個力對任一根軸的投影之和恒等于零。由此可知,力偶沒有合力。既不能與一個力等效,也不能與一個力相平衡。力偶只能與力偶等效或相平衡。
2.力偶矩
力偶的轉動效應決定于力偶矩,它的計算如表4—1—3所述。
自由轉動:驅動下一直旋轉的線框
表中,f為組成力偶的力的大小,d為力偶中兩力作用線間的垂直距離,并稱為力偶臂。力偶矩的單位為
n·m(?!っ?/span>)或kn·m(千?!っ?/span>)。應當注意,力偶矩矢與矩心位置無關,這一點與力對點之矩是不同的。
綜上可知,兩個力偶等效條件是該兩力偶矩矢相等。由此等效條件可以得出下列兩個推論。
1):只要保持力偶矩矢不變,力偶可在其作用面內任意移轉,或從剛體的一個平面移到另一個平行平面內,
而不改變其對剛體的轉動效應。
2):在保持力偶矩大小和轉向不變的條件下,可以任意改變力偶的力的大小和力偶臂的長短,而不改變它對
剛體的轉動效應。
3.力偶系的合成與平衡
力偶系合成結果有兩種可能,即為一個合力偶或為平衡。具體計算時,通常采用解析法,如表4-1-4所述。
表中,mix、miy、miz分別為力偶矩矢mi在相應坐標軸上的投影。
可以證明,力偶中兩個力f和f’,對任一x軸之矩的和等于該力偶矩矢m在同一根軸上的投影,即
式中α為m與x軸正向間的夾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