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費
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費是指委托勘察設計、咨詢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設計以及設計、監理、施工招標文件及招標標底或造價控制值文件編制時,按規定應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
(1)編制項目建議書(或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以及相應的勘察、設計、專題研究等所需的費用。
(2)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勘察費(包括測量、水文調查、地質勘探等)、設計費、概(預)算及調整概算編制費等。
(3)設計、監理、施工招標文件及招標標底(或造價控制值或清單預算)文件編制費等。
計算方法:依據委托合同計列,或按國家頒發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編制。
五、專項評價(估)費.
專項評價(估)費是指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須進行評價(評估)、咨詢,按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包括:環境影響評價費、水土保持評估費、地震安全性評價費、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費、壓覆重要礦床評估費、文物勘察費、通航認證費、行洪認證(評估)費、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費、用地預審報告編制費等費用。
計算方法:按國家頒發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