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詢價
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5)單一來源采購。采購人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3種情形
①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②發生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
③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的。
6)其他采購方式。《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貨物和服務,除以上5種采購方式外,經財政部門批準還可以采用協議供貨或實行定點采購。
經財政部門審核同意采購進口機電產品的,合同金額達到100萬元的,應按照《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的規定采用國際招標。
(4)組織采購活動(掌握)
各類政府采購活動應遵循的程序:
1)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政府采購的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程序與其他項目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程序基本相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具體流程詳見附件9—1和附件9—2。
應注意以下特殊規定:
①政府采購項目的廢標。在《招標投標法》中廢標是“廢”某份特定的投標文件,指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經過評標委員會評審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喪失了繼續參加下一階段評審的資格而被廢棄;《政府采購法》中廢標是指整個招標采購活動作廢,即宣告本次招標活動作廢,需進行重新招標或報批后改用其他方式采購。
在政府采購項目招標過程中,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采購人應宣布廢標:
a.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
b.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c.投標人的報價均超出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d.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政府采購法》規定:廢標后采購人應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除了采購任務取消的情形外,采購人宣布廢標后應重新組織招標。
②改變采購方式。
投標截止時間結束后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或在評標期間,出現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3家時,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采購人應當重新招標。
如果招標文件沒有不合理條款、招標公告時間及程序符合規定的,采購人也可以報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后采取競爭性談判、詢價或者單一來源方式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