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1)建筑業企業資質分三種,分別是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其中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十二類,專業工程施工承包資質六十類;勞務分包十三類。
《建筑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該條同時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等。
上述法律規定表明,工程施工承包人必須取得相應資質才能承攬相應業務,否則屬于違法承攬工程。
(2)工程施工合同類型有三種:
①固定價格合同;
②可調價格合同;
③成本加酬金合同,
其中固定價格合同又分為固定單價合同與固定總價合同兩類。
依據項目背景材料,合同形式選擇如下:
①航站樓工程施工期較長,考慮到背景材料給出的條件,即建設期間物價波動較大以及航站樓部分設計需要進行施工深化設計,為降低合同風險,其施工承包合同宜選擇固定單價合同;
②地基處理工程:地基處理工程受市場物價波動影響較小,考慮到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深度滿足工程設計及施工需要,宜選擇固定總價合同;
③機場跑道工程施工期較短,受市場物價波動影響較小,加之其施工工藝相對簡單,宜選擇固定總價合同;
④機場空管工程建設工期相對較短,涉及設備選型及安裝、集成以及配套的施工深化設計等,宜選擇固定總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