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考試題型
1、案例中的客觀題
目前的案例試題形式,已將第一、二題,采取了主觀試題,客觀答題。
給出一個小案例,給出了4-5答案,供考生選擇。
考生閱讀后,面對所提出問題,根據小案例的內容,好像做選擇題一樣進行選擇。題型既有單項題、又有多項選擇題。
例如:第一題,給出一個小案例。
根據以上場景,回答下列問題(共14分,每小題2分,1~3題為單選題,4~ 7題為多選題):
例如:第二題 ,給出一個小案例。
根據以上場景,回答下列問題(共16分,每小題2分,1~3題為單選題,4~8題為多選題):
2、案例中的主觀題
給出一個企業或一項工程,在建設、生產或維修期間,發生了傷亡事故,講述中涉及到:
企業的產品、設備、工藝、管理機構和人員等基本信息;
還可能是應急預案編寫或一次演練過程的描述;
常見會涉及下列問題:
危險辨識型
(1)危險、有害因素有那些?存在的設備、設施、場所?
(2)危險、有害因素產生的原因?轉化成事故的條件、模式?
(3)避免危險發生的安全對策措施?
應急演練型
(1)預案編寫的意義和步驟?
(2)預案編寫人員的組成?
(3)演練的類型、現場措施?
(4)演練的不足之處?
事故調查型
(1)事故的調查組的組成部門?調查組人員的組成?
(2)調查組的責任?調查人員應尊守的原則?
(3)事故調查的程序、原則、過程?
(4)事故調查中涉及的人證、物證?
事故處理型
(1)事故的性質、類型、級別是什么?說明其原因?
(2)事故責任人是誰?法律依據是什么?
(3)應負什么樣的責任?錯誤事實是什么?
事故教訓型
(1)事故發生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間接原因?
(2)事故應吸取的教訓?如何改進?
(3)防止事故發生的對策措施?包括技術措施、管理措施?
由于主觀題比較靈活,所以頗受命題人員的青睞。
主觀題的答題要點是簡而全,其內容一般在法律條文或指定教材中有現成答案,應考人員只需作簡單的歸納和總結即可。
主觀題只需應考人員把問題講清楚即可,無需展開論述,更無需答上自己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