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招標采購代理服務計劃及合同分析
[案例2.9]招標采購代理服務計劃策劃
[背景]某大型國有企業新建辦公樓,計劃投資2.5億元人民幣,地下3層,地上15層,總建筑面積約5萬平方米。該企業目前租用一商業寫字樓臨時辦公,為了節省租金,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能在2007年9月1日之前進駐現場。
該企業于2007年5月10日與x招標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委托x公司作為招標代理機構對辦公樓全部工程進行招標,招標代理服務費用按原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正常收取(含標底編制)。
x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據招標人的要求于5月12日編制并提交了一份招標計劃書,內容包括:招標組織程序、招標計劃安排、服務人員組織等,并就招標項目中關鍵性問題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議。
招標人于5月20日向x公司提供了工程施工圖紙,其中精裝修、弱電系統、幕墻、消防以及辦公樓頂局部輕鋼結構吊頂暫無詳細設計圖紙。
x公司根據招標人提供的圖紙完成了招標文件的編制,需要二次設計的工程內容以及與工程相關的重大設備采購(電梯、通風空調系統)均以暫估價形式進入清單。5月21日至7月15日期間,x公司為招標人完成了施工總承包的招標工作(含資格預審)。
x公司協助招標人于8月1日完成了施工總承包合同的談判和簽訂工作。8月15日,該企業新辦公樓項目正式開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