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按課稅對象性質分類
分為流轉稅、所得稅、行為稅、財產稅、資源稅和特定目的稅。
對流轉額的征稅簡稱流轉稅。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
對所得額的征稅簡稱所得稅。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行為稅以納稅人所發生的某種行為為對象。主要有: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燃油稅等。
財產稅以納稅人擁有或支配的財產為對象。包括:房產稅、契稅、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等。
資源稅是對因開發、利用和占有國有資源差異而形成級差收入所征收的一種稅。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等。
特定目的稅是指為了達到特定目的,對特定對象和特定行為征收的一種稅。包括: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
關稅是主要對進出我國國境的貨物和行為征收的一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