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種方法確定賠償額:
(1)侵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2)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3)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4)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定數額的賠償。
例如:如侵犯的是建設工程專利權,應當為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賠償;侵犯的是建設工程著作權,應當是50萬元以下的賠償;侵犯的是建設工程商標權,應當是300萬元以下的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