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測繪資質證書
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家測繪局統一印制,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編號形式: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有效期滿,測繪單位應當在期滿60日前,向審批機關申請辦理延續手續;對有效期內,遵守有關法規、技術標準,信用檔案無不良記錄且繼續符合測繪資質條件的單位,有效期延續5年。
(4)測繪資質的升級
測繪單位取得資質證書之日起,原則上3年后方可申請升級。
(5)測繪資質證書換新和補證
交回原證書;遺失證書,應當及時在公眾媒體上刊登遺失聲明,并持補證申請辦理補證手續,審批機關應當在5日內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