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師介紹: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 副教授
主講《兒童權益保護與救助》、《社區法規與政策》、
《社區糾紛調解》《親屬法》、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等多門課程。
考試介紹及相關信息
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考試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組織,根據原人事部、民政部相關規定從2008年起,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實施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考試科目及試卷機構
成績管理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證書實行登記服務制度。水平證書持有者按有關規定到指定單位辦理登記手續和繼續教育事宜。
考前疑惑
如何應考《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一)《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主要內容及特點:
主要內容
(1)規范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組織的相關法規政策
(2)從事社會工作需了解熟悉掌握的法規與政策
特點:知識量、信息量大 各章節相對獨立,不能融會貫通更多需要理解和重點記憶整體難度低。
(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考試難度:難度逐年加大,但題型決定能夠把握內容決定在三個科目學習中更容易理解和接受知識體系決定復習要全面重要章節內容必須理解掌握透徹。
(三)考試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