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1.【D】根據《關稅條例》的有關規定,該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所列范圍以外的其他暫準進出境貨物,海關按照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的有關規定和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出境之日適用的計征匯率、稅率,審核確定其完稅價格,按月征收稅款,或者在規定期限內貨物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時征收稅款。計征稅款的期限為60個月。不足1個月但超過15天盼,按1個月計征;不超過15天的,免予計征。計征稅款的期限自貨物放行之日起計算。故D選項是正確選項。
2.【C】我國目前對錄像機、放像機、攝像機、非家用型攝錄一體機、部分數字照相機等進口商品征收復合關稅,對凍雞、石油原油、啤酒、膠卷等進口商品征收從量稅,故℃選項是正確選項。
3.【A】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以下簡稱《審價辦法》)的有關規定,海關確定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共有進口貨物成交價格法、相同貨物成交價格法、類似貨物成交價格法、倒扣價格法、計算價格法、合理方法等6種估價方法。這6種估價方法應當依次采用,但如果進口貨物納稅義務人提出要求,并提供相關資料,經海關同意,可以顛倒倒扣價格法和計算價格法的適用次序,故A選項是正確選項。
4.【A】易貨貿易是指在換貨的基礎上,把等值的出口貨物和進口貨物直接結合起來的貿易方式;寄售是指貨主先將貨物運往寄售地,委托一個代銷人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進行銷售,貨物出售后,由代銷人向貨主結算貨款的一種貿易。因此,以易貨貿易、寄售、無償贈送貿易方式進口的貨物均不存在成交價格,B、C、D選項是錯誤選項。
根據《審價辦法》有關規定,公式定價的進口貨物,即在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所簽訂的合同中,買賣雙方未以具體明確的數值約定貨物價格,而是以約定的定價公式來確定貨物結算價格的進口貨物,如同時符合有關條件,海關以買賣雙方約定的定價公式所確定的結算價格,即買方為購買該貨物支付的價款總額為基礎審定完稅價格,因此,公式定價貨物是有成交價格的。故A選項是正確選項。
5.【C】根據《審價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公式定價的進口貨物,如同時符合在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前買賣雙方已書面約定定價公式;結算價格取決于買賣雙方均無法控制的客觀條件和因素;自貨物申報進口之日起6個月內能夠根據定價公式確定結算價格;結算價格符合《審價辦法》中成交價格的有關規定這4個條件,海關以買賣雙方約定的定價公式所確定的結算價格,即買方為購買該貨物支付的價款總額為基礎審定完稅價格。故C選項是正確選項
6.【B】根據《審價辦法》的有關規定,運往境外修理的機械器具、運輸工具或者其他貨物,出境時已向海關報明,并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復運進境的,海關以境外修理費和料件費審查確定完稅價格。出境修理貨物復運進境超過海關規定期限的,由海關按照審定一般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規定審查確定完稅價格。故B選項是正確選項。
7.【C】根據《審價辦法》的有關規定,進口貨物的保險費,按照實際支付的費用計算。如果進口貨物的保險費無法確定或者未實際發生,海關按照“貨價加運費”兩者總額的3%計算保險費,故C選項是正確選項。
8.【A】根據《審價辦法》的有關規定,如果出口貨物的銷售價格中包含了出口關稅,則出口貨物完稅價格=FOB(中國境內口岸)-出口關稅=FOB(中國境內口岸)÷(1+出口關稅稅率),故A選項是正確選項。
9.【C】根據《審價辦法》的有關規定,在確定完稅價格過程中,海關對申報價格的真實性或準確性有疑問,或有理由認為買賣雙方的特殊關系可能影響到成交價格時,向納稅義務人或者其代理人制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價格質疑通知書”,將質疑的理由書面告知納稅義務人或者其代理人。納稅義務人或者其代理人應自收到價格質疑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相關資料或者其他證據,證明其申報價格真實、準確或者雙方之間的特殊關系未影響成交價格。價格磋商是指海關在使用除成交價格以外的估價方法時,在保守商業秘密的基礎上,與納稅義務人交換彼此掌握的用于確定完稅價格的數據資料的行為。海關按照《審價辦法》規定通知納稅義務人進行價格磋商時,納稅義務人需自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價格磋商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海關進行價格磋商。故C選項是正確選項。
10.【D】根據《審價辦法》的有關規定,進出口貨物屬于危險品、鮮活品、易腐品、易失效品、廢品、舊品等的,經納稅義務人書面申請,海關可以不進行價格質疑及價格磋商,依法審查確定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故D選項是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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