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三、納稅義務人與稅率
(一)納稅義務人
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單位包括內外資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軍事單位和社會團體。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和外籍人員。
(二)稅率:3%-5%的幅度比例稅率。
【新增內容】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
四、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計稅依據
契稅的計稅依據是不動產的價格。依不動產的轉移方式、定價方法不同,契稅計稅依據有以下幾種情況: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以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為計稅依據;
【經典例題】2006年
居民甲某有四套住房,將一套價值120萬元的別墅折價給乙某抵償了100萬元的債務;用市場價值70萬元的第二、三兩套兩室住房與丙某交換一套四室住房,另取得丙某贈送價值12萬元的小轎車一輛;將第四套市場價值50萬元的公寓房折成股份投入本人獨資經營的企業。當地確定的契稅稅率為3%,甲、乙、丙納稅契稅的情況是( )。
A.甲不繳納,乙30000元,丙3600元
B.甲3600元,乙30000元,丙不繳納
C.甲不繳納,乙36000元,丙21000元
D.甲15000元,乙36000元,丙不繳納
【答案】A
4.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經批準轉讓房地產時,由房地產轉讓者補交契稅,計稅依據為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
5.房屋附屬設施征收契稅依據的規定。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房屋附屬設施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按照合同規定的總價款計算征收契稅。
(2)承受的房屋附屬設施權屬如果是單獨計價的,按照當地適用的稅率征收,如果與房屋統一計價的,適用與房屋相同的稅率。
6.對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法定繼承人除外),應對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在繳納契稅和印花稅時,納稅人須提交經稅務機關審核并簽字蓋章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稅務機關(或其他征收機關)應在納稅人的契稅和印花稅完稅憑證上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在《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中簽字并將該表格留存。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契稅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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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