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所稱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進行跟蹤監測的()。
A.對策和措施方法與制度
B.對策和措施方法或制度
C.對策方法與制度
D.措施方法或制度
A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3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其組織編制的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應當在該專項規劃草案(),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向()提出環境影響報告書。
A.上報審批前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B.上報審批后審批該專項規劃的機關
C.上報審批前審批該專項規劃的機關
D.上報審批前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C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八條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其組織編制的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以下簡稱專項規劃),應當在該專項規劃草案上報審批前,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向審批該專項規劃的機關提出環境影響報告書。前款所列專項規劃中的指導性規劃,按照本法第七條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33.《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
A.禁止
B.限制
C.不允許
D.避免
A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禁止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
34.《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規定:在辦理核設施進址審批手續前,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審查批準;來經批準,有關部門不得辦理核設施選址批準文件。
A.國務院
B.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C.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廚國務院有關部門
D.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核設施行政主管部門
B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規定,核設施選址,應當進行科學論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在辦理核設施選址審批手續前,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未經批準,有關部門不得辦理核設施選址批準文件。
35.《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規定:規劃編制機莢在報送審批()時,應當將環境影響報告書一并附送規劃審批機關審查。
A.綜合性規劃草案和專項規劃中的指導性規劃草案
B.綜合性規劃草案
C.專項規劃中的指導性規劃草案
D.專項規劃草案
D
【解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規劃編制機關在報送審批專項規劃草案時,應當將環境影響報告書一并附送規劃審批機關審查;未附送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規劃審批機關應當要求其補充;未補充的,規劃審批機關不予審批。
36.《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所稱資源化,是指()。
A.將廢物直接作為原料進行利用
B.對廢物進行再生利用
C.將廢物直接作為產品進行利用或者對廢物進行再生利用
D.將廢物直接作為原料進行利用或者對廢物進行再生利用
D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循環經濟,是指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進行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活動的總稱。本法所稱減量化,是指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減少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本法所稱再利用,是指將廢物直接作為產品或者經修復、翻新、再制造后繼續作為產品使用,或者將廢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為其他產品的部件予以使用。本法所稱資源化,是指將廢物直接作為原料進行利用或者對廢物進行再生利用。
37.《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或者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為()治抄栝動提供治理地點和無償技術指導。
A.公益性
B.盈利性
C.自愿性
D.企業性
A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捐資或者以其他形式開展公益性的話沙活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或者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為公益性治沙活動提供治理地點和無償技術指導。從事公益性治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或者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技術要求進行治理,井可以將所種植的林、草委托他人管護或者交由,當他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管護。
38.《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對環境有()的規劃實施后,()應當及時組織環境影響的跟蹤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報告審批機關;發現有明顯不良環境影響的;應當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A.重大影響環評單位
B.重大影響編制機關
C.一定影響環評單位
D.較大影響縮制機關
B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五條規定,對環境有重丈影響的規劃實施后,編制機關應當及時組織環境影響的跟蹤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報告審批機關;發現有明顯不良環境影響的,應當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39.《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規定:()應當根據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場所選址規劃·提供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場所的建設用地,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放射性固體廢物的處置。
A.有關地方人民政府
B.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C.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D.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A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場所選址規劃,提供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場所的建設用地,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放射性固體廢物的處置。
40.《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規定: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并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在于旱和半干旱地區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充分考慮()需要。
A.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城鄉居民生活用水
B.生活用水生態環境用水
C.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生態環境用水
D.居民用水城鄉居民生括用水
C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井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區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甩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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