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
一、會計處理方法
政府補助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總額法和凈額法。
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
二、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總額法下,企業應當將與資產相關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按合理、系統的方法分期計入損益。凈額法下,企業應當將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沖減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按照扣減了政府補助后的資產價值對相關資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
三、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總額法下,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其他收益或營業外收入。凈額法下,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沖減相關成本費用或營業外支出。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四、綜合性項目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
對于同時包含與資產相關部分和與收益相關部分的政府補助,企業應當區分不同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難以區分的,企業應當將其整體歸類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
五、政府補助退回的會計處理
已確認的政府補助需要退回的,應當在需要退回的當期分情況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1)初始確認時沖減相關資產賬面價值的,調整資產賬面價值;(2)存在相關遞延收益的,沖減相關遞延收益賬面余額,超出部分計入當期損益;(3)屬于其他情況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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