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及詳細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D
【解析】本題考核資源稅的計稅依據。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產用)數量為課稅數量。
2.A
【解析】本題考核賬簿和憑證管理。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B
【解析】本題考核滯納金的計算。根據規定,營業稅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本題中,該公司以1個月為納稅期限,因此8月應繳納的營業稅和城建稅應該在9月15日之前申報納稅,該單位在9月30日辦理納稅申報,滯納天數為15天。則該公司應繳納的滯納金=(60000+4200)×0.5‰×15=481.5(元)。
4.B
【解析】本題考核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
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
5.C
【解析】本題考核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根據規定,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該賬戶辦理付款業務。
6.C
【解析】本題考核銀行卡的分類。銀行卡按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分為信用卡和借記卡,前者可以透支,后者不具備透支功能。
7.A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權利。付款請求權,是指持票人向匯票的承兌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據要求付款的權利,是第一順序權利。
8.A
【解析】本題考核法的形式。憲法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9.A
【解析】本題考核法的分類。選項B是根據法的內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類;選項C是根據法的內容所作的分類;選項D是根據法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對人的效力所作的分類。
10.A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時效的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訴訟時效期間均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力被侵害時計算。本題中2009年6月30日對方未付租金,即為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力被侵害的日期,則訴訟時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11.B
【解析】本題考核法律責任的種類。選項A、C、D均屬于民事責任。
12.D
【解析】本題考核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本題中孫某工作滿3年,應支付3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即經濟補償金=1200×3=3600(元)。
13.B
【解析】本題考核勞動關系的建立。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14.B
【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15.C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根據規定,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免稅。文化館出租房屋業務按照“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征稅。
16.D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征稅范圍。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及進口貨物為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本題A選項為提供修理修配勞務;B、C選項為銷售貨物,均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D選項為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按“郵電通信業”征收營業稅。
17.A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稅目。選項B按照“金融保險業”納稅;選項C按照“郵電通信業”納稅;選項D按照“文化體育業”納稅。
18.C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或者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19.C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根據規定,建筑業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承包建筑工程、修繕工程、安裝工程、裝飾工程和其他工程作業所取得的營業收入額,
即建筑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價款及價外費用。本題中,計稅依據為工程結算款、搶工費和提前竣工獎,不能扣除其他的支出。則該公司當月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120+8-5)×3%=3.99(萬元)。
20.D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的稅目。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選項A、B、C均屬于勞務報酬所得。
(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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