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 [1] 發[2006]71號)精神, 從2006年9月1日起,國家對從事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評價辦法另行制定。
第一條人事部、民政部共同成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民政部,負責研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相關政策和考試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考試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試工作,由當地人事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共同負責,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 第二條民政部組織成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專家委員會,負責編寫考試大綱、命題,研究建立考試試題庫。第三條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列為我國未來十年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任務之一。綱要編列的具體內容是: “發展目標: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以人才培養和崗位開發為基礎,以中高級社會工作人才為重點,培養造就一支職業化、專業化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到2015年,社會工作人才總量達到200萬人。到2020年,社會工作人才總量達到300萬人。”
2020年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時間預計2020年6-7月份開始公布。
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一般采用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網上繳費的辦法。考試報名工作一般在1月至3月進行,但今年受疫情影響有所延遲,具體報名時間請查閱各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的報考文件。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指定網站在線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資格審查及繳費手續,考生憑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具體報名安排詳見各省的報考文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以上內容根據中國人事考試網社會工作師考試介紹整理
因各地社會工作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略有所不同,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社會工作”專業學歷(學位)認定,畢業(學位)證書載明的“社會工作”專業名稱有:
1、“大專”專業名稱:社會工作與管理、社區管理與服務(社會工作方向)、社區矯正
2、“本科”專業名稱:社會工作、社會工作與管理
3、“碩士”專業名稱:社會工作、社會學(社會工作方向)
4、“博士”專業名稱:目前沒有“社會工作”或“社會工作方向”博士生
2020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時間原定為2020年6月20、21日,現已推遲,時間未定。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第一天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
第二天 |
0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時長為2個小時、《社會工作實務(初級)》時長為2個小時。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時長為2個小時、《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時長為2個半小時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時長為2個小時。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題型題量 | 滿分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2小時 | 單選題60 多選題20 | 100分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2小時 | 單選題60 多選題20 | 100分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2小時 | 單選題60 多選題20 | 100分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2.5小時 | 案例分析 5 | 100分 |
1、參加初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中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根據歷年社工考試合格分數線,可知:各級別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如果沒有什么問題的話,合格分數線一般是考試總分數的60%。
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公布了《關于部分職業資格考試在“三區三州”試行單獨劃定合格標準的通告》,公告指出:2019年起,社會工作師考試在”三區三州“單獨劃定合格標準線。通過地方線的考生可獲得當地有效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分為首次登記和再登記。首次登記的受理期限為通過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后1年內,登記有效期為3年。首次登記后,每3年進行再登記。再登記的受理期限為上次登記有效期滿前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