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統籌發展和安全 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
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實施國家安全戰略,維護和塑造國家安全,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把安全發展貫穿國家發展各領域和全過程,防范和化解影響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各種風險,筑牢國家安全屏障。
第五十二章 加強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
堅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國家利益至上有機統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科技、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不斷增強國家安全能力。完善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健全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人才體系和運行機制,完善重要領域國家安全立法、制度、政策。鞏固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加強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建立健全國家安全風險研判、防控協同、防范化解機制。健全國家安全審查和監管制度,加強國家安全執法。堅定維護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全面加強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和能力建設,切實維護新型領域安全,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
第五十三章 強化國家經濟安全保障
強化經濟安全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和能力建設,實現重要產業、基礎設施、戰略資源、重大科技等關鍵領域安全可控,著力提升糧食、能源、金融等領域安全發展能力。
第一節 實施糧食安全戰略
實施分品種保障策略,完善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體系和糧食產購儲加銷體系,確保口糧絕對安全、谷物基本自給、重要農副產品供應充足。毫不放松抓好糧食生產,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開展種源“卡脖子”技術攻關,提高良種自主可控能力。嚴守耕地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穩定并增加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合理布局區域性農產品應急保供基地。深化農產品收儲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場購銷主體,改革完善中央儲備糧管理體制,提高糧食儲備調控能力。強化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實行黨政同責。有效降低糧食生產、儲存、運輸、加工環節損耗,開展糧食節約行動。積極開展重要農產品國際合作,健全農產品進口管理機制,推動進口來源多元化,培育國際大糧商和農業企業集團。制定糧食安全保障法。
第二節 實施能源資源安全戰略
堅持立足國內、補齊短板、多元保障、強化儲備,完善產供儲銷體系,增強能源持續穩定供應和風險管控能力,實現煤炭供應安全兜底、油氣核心需求依靠自保、電力供應穩定可靠。夯實國內產量基礎,保持原油和天然氣穩產增產,做好煤制油氣戰略基地規劃布局和管控。擴大油氣儲備規模,健全政府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有機結合、互為補充的油氣儲備體系。加強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完善能源風險應急管控體系,加強重點城市和用戶電力供應保障,強化重要能源設施、能源網絡安全防護。多元拓展油氣進口來源,維護戰略通道和關鍵節點安全。培育以我為主的交易中心和定價機制,積極推進本幣結算。加強戰略性礦產資源規劃管控,提升儲備安全保障能力,實施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
第三節 實施金融安全戰略
健全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體系,落實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完善宏觀審慎管理體系,保持宏觀杠桿率以穩為主、穩中有降。加強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強化不良資產認定和處置,防范化解影子銀行風險,有序處置高風險金融機構,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完善債務風險識別、評估預警和有效防控機制,健全債券市場違約處置機制,推動債券市場統一執法,穩妥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嚴懲逃廢債行為。完善跨境資本流動管理框架,加強監管合作,提高開放條件下風險防控和應對能力。加強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建設,推進金融業信息化核心技術安全可控,維護金融基礎設施安全。
第五十四章 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公共安全體制機制,嚴格落實公共安全責任和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第一節 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立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測預警和監管監察執法,深入推進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交通、消防、民爆、特種設備等重點領域安全整治,實行重大隱患治理逐級掛牌督辦和整改效果評價。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強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安全管理。加強礦山深部開采與重大災害防治等領域先進技術裝備創新應用,推進危險崗位機器人替代。在重點領域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全覆蓋。
第二節 嚴格食品藥品安全監管
加強和改進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完善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加強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監管,推進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加大重點領域食品安全問題聯合整治力度。嚴防嚴控藥品安全風險,構建藥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完善藥品電子追溯體系,實現重點類別藥品全過程來源可溯、去向可追。穩步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制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抽檢和監管執法,強化快速通報和快速反應。
第三節 加強生物安全風險防控
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完善國家生物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和防控應急預案制度,健全重大生物安全事件信息統一發布機制。加強動植物疫情和外來入侵物種口岸防控。統籌布局生物安全基礎設施,構建國家生物數據中心體系,加強高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建設和運行管理。強化生物安全資源監管,制定完善人類遺傳資源和生物資源目錄,建立健全生物技術研究開發風險評估機制。推進生物安全法實施。加強生物安全領域國際合作,積極參與生物安全國際規則制定。
第四節 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
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優化國家應急管理能力體系建設,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健全中央與地方分級響應機制,強化跨區域、跨流域災害事故應急協同聯動。開展災害事故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公共基礎設施安全加固和自然災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洪澇干旱、森林草原火災、地質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等自然災害防御工程標準。加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增強全災種救援能力。加強和完善航空應急救援體系與能力。科學調整應急物資儲備品類、規模和結構,提高快速調配和緊急運輸能力。構建應急指揮信息和綜合監測預警網絡體系,加強極端條件應急救援通信保障能力建設。發展巨災保險。
第五十五章 維護社會穩定和安全
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加強社會治安防控,編織全方位、立體化、智能化社會安全網。
第一節 健全社會矛盾綜合治理機制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源頭防控、排查梳理、糾紛化解、應急處置的社會矛盾綜合治理機制。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充分發揮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防范化解社會矛盾的作用。完善和落實信訪制度,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健全社會矛盾風險防控協同機制。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
第二節 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現代化
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提高社會治安立體化、法治化、專業化、智能化水平,形成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的工作機制,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繼續開展好禁毒人民戰爭和反恐怖斗爭,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提升打擊新型網絡犯罪和跨國跨區域犯罪能力。堅持打防結合、整體防控,強化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健全社會治安協調聯動機制。推進公安大數據智能化平臺建設。完善執法司法權力運行監督和制約機制,健全執法司法人員權益保障機制。建設國門安全防控體系。深化國際執法安全務實合作。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