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的組成與性質、煙花爆竹基本安全知識、炸藥的火災爆炸危險因素這三個小節的內容為“連續考點”(五年內連續考試四次以上的考點),每年穩定的占4分;其他四個小節的內容考試一共占1分、考試頻次低且教材內容多。
煙花爆竹的組成
氧化劑
煙火藥所用的氧化劑通常要求是富氧的離子型固體,能在中等溫度下即可分解放出氧。氧化劑質量含量一般不低于98%—99%。水分含量應該不高于0.5%。不含有增強藥劑機械感度或降低藥劑化學安定性和影響煙火效應的雜質。
可燃劑
煙火藥的可燃劑可分為:金屬可燃劑、非金屬可燃劑和有機化合物可燃劑。可燃劑選擇以獲得最佳煙火效應為前提,同時要兼顧其經濟性和實用性。
黏結劑
煙火藥組分中的黏結劑主要起增強制品機械強度、減緩藥劑燃速、降低藥劑敏感度和改善藥劑物理化學安定性等作用。其含量一般以5%—10%為宜。
功能添加劑
煙火藥組分中的功能添加劑主要包括使火焰著色的染焰劑、加快或減緩燃速的調速劑、增強物理化學安定性的安定劑、降低機械感度的鈍感劑以及增強各種煙火效應的添加物質等。
燃燒的性質
煙花爆竹的組成決定了它具有燃燒和爆炸的特性。
燃燒是可燃物質(包括可燃固體、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發生強烈的氧化還原反應,同時發出熱和光的現象。其主要特性有:
(1)能量特征
它是標志火藥做功能力的參量,一般是指1kg火藥燃燒時氣體產物所做的功。
(2)燃燒特性
它標志火藥能量釋放的能力,主要取決于火藥的燃燒速率和燃燒表面積。燃燒表面積主要取決于火藥的幾何形狀、尺寸和對表面積的處理情況。
(3)力學特性
它是指火藥要具有相應的強度,滿足在高溫下保持不變形、低溫下不變脆,能承受在使用和處理時可能出現的各種力的作用,以保證穩定燃燒。
(4)安定性
它是指火藥必須在長期儲存中保持其物理化學性質的相對穩定。為改善火藥的安定性,一般在火藥中加入少量的化學安定劑,如二苯胺等。
(5)安全性
由于火藥在特定的條件下能發生爆轟,所以要求在配方設計時必須考慮火藥在生產、使用、運輸過程中安全可靠。
民用爆炸物品的分類
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軍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類火藥、炸藥及其制品和雷管、導火索等點火、起爆器材。
民用爆破器材包括:
1.工業炸藥
如硝化甘油炸藥、銨梯炸藥、銨油炸藥、乳化炸藥、水膠炸藥及其他工業炸藥等。
2.起爆器材
起爆器材可分為起爆材料和傳爆材料兩大類。火雷管、電雷管、磁電雷管,導爆管雷管、繼爆管及其他雷管屬起爆材料;導火索、導爆索、導爆管等屬傳爆材料。
3.專用民爆器材
如油氣井用起爆器、射孔彈、復合射孔器、修井爆破器材,點火藥盒、地震勘探用震源藥柱、震源彈,特種爆破用礦巖破碎器材、中繼起爆具、平爐出鋼口穿孔彈、果林增效爆破具等。
粉狀乳化炸藥
是將水相和油相在高速的運轉和強剪切力作用下,借助乳化劑的乳化作用而形成乳化基質,再經過敏化劑敏化得到的一種油包水型的爆炸性物質。
粉狀乳化炸藥生產的火災爆炸危險因素主要來自物質危險性,如生產過程中的高溫、撞擊與摩擦,電氣和靜電火花、雷電引起的危險性。
粉狀乳化炸藥生產原料或成品在儲存和運輸中存在以下危險因素:
(1)硝酸銨儲存過程中會發生自然分解,放出熱量。當環境具備一定的條件時熱量聚集,當溫度達到爆發點時引起硝酸銨燃燒或爆炸。
(2)油相材料都是易燃危險品,儲存時遇到高溫、氧化劑等,易發生燃燒而引起燃燒事故。
(3)包裝后的乳化炸藥仍具有較高的溫度,炸藥中的氧化劑和可燃劑會緩慢反應,當熱量得不到及時散發時易發生燃燒而引起爆炸。
(4)危險品的運輸可能發生的翻車、撞車、墜落、碰撞及摩擦等險情,會引起危險品的燃燒或爆炸。
考生關注:
2022年中級安全工程師考試條件有變動,報考工作年限要求降低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