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級安全工程師考試專業實務精選考點
知識點1:控制危險有害因素的對策措施
1.安全技術措施
按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分:防火防爆安全技術措施、電氣安全技術措施、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措施(如鍋爐與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措施、場內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措施等)、起重與機械安全技術措施等。(從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鎖;警告;個防;救援的角度提出。)
2.安全管理措施
針對職業安全衛生組織機構,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操作規程,事故應急預案及響應,培訓制度,其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制度,職業安全衛生投入,職業健康管理等提出的措施。
常用的安全管理措施有:
1)建立或完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人員配置
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4)加強安全教育培訓
5)加強安全生產檢查
6)編制或完善應急預案
7)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
重點掌握:
針對事故/隱患的預防控制措施或整改措施。
1.安全技術措施(防火防爆、電氣、機械、特種設備、職業危害等)。
2.安全管理措施(組織機構、規章制度、責任制、安全投入、教育和培訓、安全檢查、應急預案等)。
知識點2:事故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應急響應程序按過程可分為接警、響應級別確定、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等幾個過程。
1.接警與響應級別確定
接到事故報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對警情做出判斷,初步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響應關閉。
2.應急啟動
應急響應級別確定后,按所確定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程序,如通知應急中心有關人員到位、開通信息與通訊網絡、通知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包括應急隊伍和物資、裝備等)、成立現場指揮部等。
3.救援行動
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工程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老師組為救援決策提供建議和技術支持。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應急中心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4.應急恢復
救援行動結束后,進入臨時應急恢復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警戒解除、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等。
5.應急結束
執行應急關閉程序,由事故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
知識點3:事故性質認定的原則和程序
1.事故性質認定的原則
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可以依據國家法規和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來評定。(自然事故、技術事故、責任事故。)
2.事故性質認定的程序
(1)事故類型分析 按事故的性質可分為以下幾種:自然事故、技術事故、責任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 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3)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根據事故調查所確定的事實,通過對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找出對應于這些原因的人及其與事件的關系,確定是否屬于事故責任者;按責任者與事故的關系分為:直接責任者、領導責任者。
(4)事故責任分析 事故責任分析是在原因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的,查清事故發生原因,是確定事故責任的依據。責任分析的目的在于使責任者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事故責任分析的步驟:①按照事故調查確認的事實;②按照有關組織管理(勞動組織、規程標準、規章制度、教育培訓、操作方法)及生產技術因素(如規劃設計、施工、安裝、維護檢修、生產指標),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狀態(事故隱患)的責任;③按照有關技術規定的性質、明確程度、技術難度,追究屬于明顯違反技術規定的責任,不追究屬于未知領域的責任;④根據事故后果(性質輕重、損失大小)和責任者應負的責任以及認識態度(搶救和防治事故擴大的態度、對調查事故的態度和表現)提出處理意見。
(5)事故性質的認定;
(6)事故經濟損失分析 依據國家法規和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來評定。
在事故調查的過程中,通過對事故類型的分析和確定、事故原因的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事故責任的分析和確定、事故性質的認定和事故經濟損失的分析,才能對一起事故的分析比較完整。
考生關注:
2022年中級安全工程師考試條件有變動,報考工作年限要求降低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