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官網發布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明確提出:特級、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和一級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應當設置安全總監,專職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不得兼任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或其他內設機構負責人。企業安全總監應當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或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項目安全總監應當具備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筑施工企業、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征求意見稿)》
為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我部組織編制了《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于2023年12月20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箱:aqc@mohurd.gov.cn,請提供簽字蓋章掃描件和同版本可編輯文檔。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施工安全監管處(郵編:100835)
附件: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征求意見稿)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3年11月27日
原文: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05_775441.html
第二章 企業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第七條 特級、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和一級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應當設置安全總監,專職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不得兼任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或其他內設機構負責人。
鼓勵其他有條件的企業、分支機構、子公司結合生產經營規模、安全風險等因素設置安全總監,具體范圍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自行制定。
未設置安全總監的企業,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履行相應職責。
第八條 企業安全總監應當通過安全生產知識及管理能力的考核,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或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取得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本行業領域內從事安全管理工作滿3年。
第三章 項目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第二十二條 項目安全總監應當具備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建筑施工安全類),取得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本行業領域內從事安全管理工作滿2年。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