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員代表所屬企業向海關辦理報關業務時,應遵循下列行為規范:
1.不得同時兼任兩個或兩個以上報關單位的報關工作;
2.熟悉所申報貨物的基本情況,提供齊全、正確、有效的單證,準確、清楚填制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并按規定向海關申請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
3.海關查驗進出口貨物時,應按時到場,負責搬移貨物、開拆和重封貨物的包裝;
4.負責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繳納所申報進出口貨物的各項稅費的手續、海關罰款手續和銷案手續;
5.配合海關對走私違規案件的調查;
6.按時參加報關員年度審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