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運貨物概述
(1)含義:是指由境外啟運,通過我國境內設立海關的地點換裝運輸工具,不通過境內陸路運輸,運往國外。
(2)范圍
①持有轉運或聯運提單的;
②進口載貨清單上注明是轉運貨物的;
③持有普通提貨單,但在卸貨前向海關聲明轉運的;
④誤卸下的進口貨物,經運輸工具經營人提供確實證件的;
⑤因特殊原因申請轉運,獲海關批準的。
(3)管理
①外國轉運貨物在中國口岸存放期間,不得開拆、換包裝或進行加工
②在3個月內辦理海關有關手續并轉運出境,超出規定期限3個月仍未轉運出境或辦理其海關手續的,海關將提取依法變賣處理。
③海關對外國貨物有權進行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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