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門:商務部
發證機關:①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 ②商務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商務部授權的其他省會城市商務廳(局)、外經貿委(廳、局)
(一)管理范圍
1、2009年實施進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有:① 消耗臭氧層物質 ②重點舊機電產品
(1)消耗臭氧層物質
由各地外經貿委(廳、局)、商務廳(局)簽發;在京中央管理企業的進口,由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簽發。
(2)重點舊機電產品
發證機關: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
單選題(08年考題)
2008年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有消耗臭氧層物質和重點舊機電產品,其中重點舊機電產品的發證機構為:
A. 計劃單列市、以及商務部授權的其他省會城市的商務主管部門
B.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商務主管部門
C. 商務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D. 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
答案:D
2、2009年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有50類。(2009年變動,2008年為47類)
實施措施:出口配額許可證、出口配額招標、出口許可證管理
簽發機構(分3類):
①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玉米、小麥、棉花、煤炭、原油、成品油等6類商品;
②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大米、玉米、鋼材、活牛、焦炭、稀土、銻及銻制品等33類商品;(2009年變動,2008年為31類)
③地方發證機構:消耗臭氧層物質、石蠟等11類商品(2009年變動,2008年為10類)
注意:三種措施各自管理的具體商品參考教材第63頁(記憶)
多選題(08年考題)
2008年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47類,分別實行出口配額許可證、出口配額招標和出口許可證管理。其中實行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商品是:
A. 大米 B. 棉花 C. 石蠟 D. 煤炭
答案:ABD
(二)辦理程序(了解)
1、進口消耗臭氧層物質及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
*在組織進出口該類應證商品前,經營者應事先向主管部門申領進(出)口許可證,可通過網上和書面兩種形式申領。
*發證機構自收到符合規定的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發放進(出)口許可證。特殊情況下,進口許可證最多不超過10個工作日。
2、進口重點舊機電產品
*經營者應事先向主管部門申領進口許可證,可通過網上和書面兩種形式申領。
*進口許可證應由舊機電產品進口的最終用戶提出申請,并且申請企業具備從事重點舊機電產品用于翻新(含再制造)的資質。
*商務部應在正式受理后20日內決定是否批準進口申請;如需征求相關部門或行業協會意見的,商務部應在正式受理后35日內決定是否批準進口申請。
(三)報關規范(掌握)
1、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為1年,當年有效。特殊情況需跨年度使用時,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次年3月31日,逾期自行失效。
2、出口許可證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且有效期截至時間不得超過當年12月31日。
判斷題(08年考題)
出口許可證的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需要跨年度使用的,其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得超過次年2月底。
答案:錯
3、進出口許可證一經簽發,不得擅自更改證面內容。
4、進出口許可證實行“一證一關”,一般情況實行“一批一證”。如要實行“非一批一證”,發證機關在簽發許可證時在許可證的備注欄中注明“非一批一證”字樣,但最多不超過12次。
5、對實行“一批一證”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大宗、散裝貨物。以出口為例,溢短裝數量在貨物總量5%以內予以免證,其中原油、成品油在貨物總量3%以內予以免證。“非一批一證”
的,在最后一批貨物出口時,應按該許可證實際剩余數量溢裝上限,即5%(原油、成品油溢裝上為3%)以內計算免證數額。
單選題(06年考題)
實行“非一證一批”管理的出口許可證,其使用次數最多不超過:
A. 3次 B. 6次 C. 8次 D. 12次
答案:D
6、凡列入禁止出口、出口配額許可證、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的商品,因添加、混合其他成分,或僅簡單加工導致商品編號改變的,仍須按照原海關商品編號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2009年教材新增加內容)
7、凡申報出口的商品成分中含有(添加或混合)禁止出口、出口配額許可證、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貴金屬超過2%,其他超過10%),須按含有禁止出口、出口配額許可證、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
8、為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國家對部分出口貨物實行指定出口報關口岸管理:
(1)銻及銻制品指定:黃埔海關、北海海關、天津海關為出口報關口岸
(2)輕(重)燒鎂出口許可證由大連特派員辦事處簽發,指定:大連、青島、天津、長春、滿洲里為出口報關口岸。
(3)甘草指定天津海關、上海海關、大連海關為出口報關口岸;甘草制品指定天津海關、上海海關為出口報關口岸。
(4)以進口原木加工鋸材復出口方式出口的鋸材
二、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
主管部門:商務部
發證機關:①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 ②商務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 ④地方機電產品進出口機構
(一)管理范圍
1、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范圍
*2009年實施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商品包括:一般商品、機電產品、重要工業品。
*列入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的商品,在辦理報關手續的時候,要向海關提交自動進口許可證。
2、免交自動進口許可證的情形(7種情形 掌握)
(1)加工貿易項下進口并復出口的(原油、成品油除外)
(2)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或者投資額內生產自用的(舊機電產品除外)
(3)貨樣廣告品、實驗品進口,每批次價值不超過5000人民幣的;
(4)暫時進口的海關監管貨物;
(5)進入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進入保稅倉庫、保稅物流中心的屬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貨物;
(6)加工貿易項下進口的不作價設備監管期滿后留在原企業使用的;(09年新增內容)
(7)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免領進口許可證的。
單選題(06年考題)
下列列入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的貨物,可免交自動進口許可證的是:
A. 參加F1上海站比賽進口后須復出口的賽車
B. 加工貿易項下進口并復出口的成品油
C. 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的舊機電產品
D. 每批次價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進口貨樣廣告品
答案:A
(二)辦理程序
1.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貨物,收貨人在辦理海關報關手續前,應向所在地或相應的發證機構提交自動進口許可證申請,并取得自動進口許可證。
2.收貨人可通過書面申請,也可通過網上申請。發證機構自收到符合規定的申請后,應當予以簽發自動進口許可證,最多不超過10個工作日。
3.對于已申領的自動進口許可證,如未使用應當在有效期內交回發證機構,并說明原因。
4.自動進口許可證,如有遺失,應書面報告掛失。原發證機構經核實無不良后果的,予以重新補發。
5、對于自動進口許可證自簽發之日起1個月后未領證的,發證機構予以收回并撤銷。
(三)報關規范(掌握)
1、自動進口許可證有效期為6個月,但僅限公歷年度內有效。
2、自動進口許可證實行“一批一證”管理,對部分貨物可實行“非一批一證”管理。對實行“非一批一證”管理的,在有效期內可以分批次累計報關使用,但累計使用不得超過6次。
3、對實行“一批一證”的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大宗、散裝貨物,溢短裝數量在貨物總量5%內予以免證;原油、成品油、化肥、鋼材為3%予以免證。“非一批一證“的,在最后一批貨物出口時,應按該自動進口許可證實際剩余數量的允許溢裝上限,即5%(原油、成品油、化肥、鋼材在溢裝上限3%)以內計算免證數額。
單選題(08年考題)
某企業持一份證面數量為200噸的化肥自動進口許可證(“非一批一證”),以海運散裝形式分兩批進口化肥200噸,在第一批實際進口數量100噸的情況下,該企業可憑該份自動進口許可證總共最多可進口( )化肥。
A. 210噸 B. 205噸 C. 203噸 D. 206噸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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