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法國手機
問題內容:你好,朋友在法國給我買了一部手機 Palm Pre Plus 價值在290歐 約2526元 我想問問他會征收關稅么 我是自己用的 征收的話會是多少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目前海關法律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下同),免稅額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超出的,僅征超出部分。在按調整后的限值和免稅額驗放進出境郵件時,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對單件不可分割的物品,雖超出限值規定,但確屬個人正常需要的,可從寬驗放;對郵運進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規定辦理貨物進口手續。”自2010年9月1日起,海關法律規定為,“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根據您的描述,只能郵寄一部手機入境,手機屬于海關規定的20種不予免稅商品,須征稅進口,根據海關總署2007年第25號公告規定,手機的稅率為10%,完稅價格經過海關實際審核后確定,進口稅稅額=完稅價格×稅率。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請務必以海關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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