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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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進出境階段工作的說明 1.進出口申報;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在海關規定期限內,按海關規定的形式向海關報告進出口貨物的情況,提請海關按其申報的內容放行進出口貨物的工作環節
2.配合查驗:指申報進出口的貨物經海關決定查驗時,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報關員到達查驗現場,配合海關查驗貨物,按照海關的要求搬移貨物,開拆包裝以及重新封裝貨物的工作環節
3.繳納稅費: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代理人接到時海關發出的稅費繳納通知書后,向海關指定的銀行辦理稅費款項的繳納手續,通過銀行將有關稅費款項繳入海關專門帳戶的工作環節
4.提取或裝運貨物:提取貨物是指提取進口貨物,裝運貨物是指裝運出口貨物在辦理了上述手續后海關決定放行,憑海關加蓋放行章的進口提貨憑證或出口裝貨憑證或海關通過計算機發送的放行通知書,即可提取或裝運貨物的工作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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