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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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兩項與備案號、許可證號、毛重、凈重有直接關系,系指進(出)口商品的實際數量及計量單位。實際數量包括常規數量、法定計量,與常用計量單位與法定主題單位相對應。本欄目分三行填報及打印。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1、進(出)口貨物必須按海關計量單位填報。法定第一計量單位及數量打印在本欄目第一行。
2、凡海關列明第二計量單位的,必須報明該商品第二計量單位及數量,打印在本欄目第二行。無第二計量單位的,本欄目第二行為空。
3、成交計量單位與海關法定計量單位不一致時,還需填報成交計量單位及數量,打印在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欄下方(第三行)。成交計量單位與海關法定計量單位一致時,本欄目第三行為空。
加工貿易等已備案的貨物,成交計量單位必須與備案登記中同項號下貨物的計量單位一致,不相同時必須修改備案或轉換一致后填報。
實際成交計量單位與法定計量單位的邏輯關系
計量單 位狀態 | 填制要求 |
成交與法定一致 | 成交與法定一致,并 有第二計量單位 | 成交與法定不一致 | 成交與法定一致,并 有第二計量單位 |
第一行 | 法定計量單位及數量 | 法定第一計量 單位及數量 | 法定計量單位及數量 | 法定第一計量 單位及數量 |
第二行 | 空 | 法定第二計量 單位及數量 | 空 | 法定第二計量 單位及數量 |
第三行 | 空 | 空 | 成交計量單位及數量 | 成交計量單位及數量 |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