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進出境貨物報關程序 |
(四)暫時進出境貨物 1、范圍: 暫不繳納稅款的一共有9種貨物,除了使用ATA單證冊報關的貨物;二不使用ATA單證冊報關的展覽品、集裝箱箱體以外,其余的都屬于暫時進出口貨物的范圍。 2、暫時進出口貨物的期限: 應當自進境或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3、進出境申報 (1)暫時進口貨物進境申報 ①允許暫時進境的批準文件及相關的單據,向海關辦理暫時進境申報手續。 ②不必提供進口貨物許可證件,但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③暫時免交進口稅,但要向海關提供擔保。 (2)暫時出口貨物進境申報 ①允許暫時出境的批準文件及相關的單據,向海關辦理暫時出境申報手續。 ②不必提供進口貨物許可證件,但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特殊規定,參見教材的124頁) 4、核銷結關: (1)復運進出境 (2)轉為正式的進口。 (3)放棄 (4)核銷結關 監管的期限及延期期限(大家根據剛才學過的內容,完成此表)
★保稅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的區別 (1)特定減免稅貨物:以進口為目的,有特定的區域、特定的企業、特定的用途 (2)保稅貨物:經海關批準,暫時不辦理進境納稅手續、在境內家存儲、加工、裝配后復運出境 (3)暫準進出口貨物:在有擔保的情況下,免納關稅、免許可證暫時進出口貨物,此擔保直至貨物復運出境后核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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