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報關員考試考試輔導暫準進出境貨物的報關程序復習資料,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的復習報關員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報關員考試的重點!
(三)其他暫準進出境貨物
1、概述
(1)范圍
暫準進出境貨物一共有12項,除了第(1)項使用ATA單證冊報關的展覽會、交易會及類似會議活動下的貨物、及第(1)項“不使用ATA單證冊報關的展覽品”;以及第(9)項盛裝貨物的容器(集裝箱箱體)以外,其余按其他暫準進出境貨物進行監管。
(2)期限(與展覽品一樣)
暫準進境期限是6個月,即自進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超過6個月的,向海關申請延期,延期最多不超過3次,每次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國家重點工程、國家科研項目使用的,在24個月以上的,在18個月的延長期屆滿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屬海關報海關總署審批。
(3)管理
申請延長復運出境、進境期限的,在規定期限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貨物暫時進出境申請核準地海關提出延期申請;
申請延長超過18個月的,由海關總署做出決定。
2、報關程序(了解)
(1)進出境申報
(2)結關
第七節 其他進出境貨物的報關程序
一、過境、轉運、通運貨物
(一)過境貨物
1、概述
(1)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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