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關行政許可直接涉及行政許可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海關認為需要舉行聽證的,可以舉行聽證。
【答案】錯
【解析】本題考核的知識點與海關行政許可聽證的范圍相關。根據《海關行政許可聽證辦法》的規定,海關行政許可聽證的范圍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海關總署規章規定海關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海關應當舉行聽證;
(2)對直接關系公共資源配置、提供公共服務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海關認為需要舉行聽證的,可以舉行聽證;
(3)海關行政許可直接涉及行政許可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依法提出聽證申請的,海關應當舉行聽證。
本題題干述及的聽證原因,屬上述規定第(3)項的內容,但應為“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依法提出聽證申請的,海關應當舉行聽證”,而不是“海關認為需要舉行聽證的,可以舉行聽證”。故本題應判錯。
2.違反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為,是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
【答案】錯
【解析】本題考核的知識點與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的定性相關。根據《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的規定,違反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但不構成走私行為的,是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
本題題干所作的表述是“違反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并且“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菅理”,顯然與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的定性規定不符;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還規定,違反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并具有《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列明的具體情形之一的,應為走私行為。本題題干述及的情形,并非為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而是走私行為,故本題應判錯。
3.航空運單分為總運單和分運單,前者是航空公司簽發的,后者是航空貨運代理公司簽發的,兩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答案】對
【解析】本題的考點是航空運單的含義及種類。航空運單是承運人簽發給托運人表示已經收妥貨物接受空運的貨運單據,是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和貨物收據。航空運單和海運提單不同,它不是物權憑證,不能憑以提貨或轉讓。貨到目的地后,收貨人憑承運人發出的到貨通知書提貨。航空運單依簽發人不同可分為總運單(MasterAirWaybill)和分運單(HouseAirWaybill)。總運單是航空公司簽發的,分運單是航空貨運代理公司簽發的,兩者在內容上基本相同,法律效力也無不同。故本題應判對。
4.在國際多式聯運中,貨物運輸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聯運單據,并按單一運費率計收全程運費。該單據不可轉讓。
【答案】錯
【解析】本題的考點是國際多式聯運的特點。國際多式聯運應具備以下特征:(1)必須具有一份多式聯運合同;(2)必須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聯運單據,根據托運人的要求,它可以制作成可轉讓的,也可以制作成不可轉讓的;(3)必須是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運輸方式的連續運輸;(4)必須是國際間的貨物運輸;(5)必須由一個多式聯運經營人對貨物運輸全程負責;(6)必須按單一運費率計收全程運費。參見特點(2)可知,該單據根據需要也可制成轉讓的。故本題應判錯。
5.形式發票是在貿易合同訂立前開立的,主要用于進口方向當局申請批匯或進口許可證,不能用于托收和議付。
【答案】對
【解析】本題的考點是發票的相關知識。在進出口貿易中有各種不同類型的發票,主要包括商業發票、形式發票、廠商發票等。商業發票是賣方向買方開立的,對所裝運貨物作全面、詳細說明,并憑以向買方收款的貨款價目總清單。它是賣方結匯所需的單據之一,也是買方憑以收貨、付款及報關納稅的依據。形式發票是在貿易合同訂立前開立的發票,主要用于進口方向當局申請批匯或進口許可證。它不是一種正式發票,不能用于托收和議付,它所列的單價等也僅僅是出口方根據當時情況所作的估計,對進出口雙方都無最終的約束力。廠商發票是由出口貨物的制造商出具的以本國貨幣計價的發票,其作用是供進口國海關檢查是否有削價傾銷行為,以便確定是否征收反傾銷稅。故本題應判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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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