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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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一般進出口貨物
一、概述
(一)概念
一般進出口貨物是指在進出口環節繳納了應征的進出口稅費并辦結了所有必要的海關手續,海關放行后不再進行監督的進出口貨物。
這里所稱的一般進出口貨物并不等同于一般貿易貨物。一般貿易貨物中的“一般貿易”是指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交易方式。按“一般貿易”交易方式進出口的貨物即為一般貿易貨物。而一般進出口貨物,是指按照海關一般進出口監管制度監管的進出口貨物。兩者之間是有很大區別的,一般貿易貨物在進口時可以按“一般進出口”監管制度辦理海關手續,這時它就是一般進出口貨物;也可以享受特定減免稅優惠,按“特定減免稅”監管制度辦理海關手續,這時它就是特定減免稅貨物;也可以經海關批準保稅,按“保稅”監管制度辦理海關手續,這時它就是保稅貨物。
(二)特征
一般進出口貨物有以下特征:
1.進出境時繳納進出口稅費
一般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應當按照《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貨物進出境時向海關繳納應當繳納的稅費。
2.進出口時提交相關的許可證件
貨物進出口應受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管制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向海關提交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3.海關放行即辦結海關手續
海關征收了全額的稅費,審核了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并對貨物進行實際查驗(或作出不予查驗的決定)以后,按規定簽印放行。這時,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才能辦理提取進口貨物或者裝運出口貨物的手續。
對一般進出口貨物來說,海關放行即意味著海關手續已經全部辦結,海關不再監管。
(三)范圍
除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外的實際進出口貨物都屬于一般進出口貨物的范圍,主要包括:
1. 不享受特定減免稅或不準予保稅的一般貿易進口貨物;
2. 轉為實際進口的原保稅進口貨物;
3. 轉為實際進口或出口的原暫準進出境貨物;
4. 易貨貿易、補償貿易進出口貨物;
5. 不準予保稅的寄售代銷貿易貨物;
6. 承包工程項目實際進出口貨物;
7. 邊境小額貿易進出口貨物;
8. 外國駐華商業機構進出口陳列用的樣品;
9. 外國旅游者小批量訂貨出口的商品;
10. 隨展覽品進出境的小賣品;
11. 實際進出口貨樣廣告品; [Page]
12. 免費提供的進口貨物;
(1)外商在經濟貿易活動中贈送的進口貨物;
(2)外商在經濟貿易活動中免費提供的試車材料等;
(3)我國在境外的企業、機構向國內單位贈送的進口貨物。
二、程序
一般進出口貨物報關程序由四個環節構成,即:進出口申報、配合查驗、繳納稅費、提取或裝運貨物。
(一)進出口申報
申報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依照《海關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地點,采用電子數據報關單和紙質報關單形式,向海關報告實際進出口貨物的情況,并接受海關審核的行為。
進口貨物應當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貨物的進境地海關申報;出口貨物應當由發
貨人或其代理人在貨物的出境地海關申報。經收發貨人申請,海關同意,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設有海關的貨物指運地、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設有海關的貨物啟運地申報。以保稅、特定減免稅和暫準進境申報進口或進境的貨物,因故改變使用目的從而改變貨物性質為一般進口時,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貨物所在地的主管海關申報。
進口貨物的申報期限為自裝載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申報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出口貨物的申報期限為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以前。經海關批準準予集中申報的進口貨物,自裝卸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申報手續。經電纜、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進出境的貨物,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按照海關的規定定期申報。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未按規定期限向海關申報的,由海關按規定征收滯納金。進口貨物自裝載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3個月仍未向海關申報的,貨物由海關提取依法變賣處理。對屬于不宜長期保存的貨物,海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前處理。
申報的具體步驟如下:
1.準備申報單證
準備申報的單證是報關員開始進行申報工作的第一步,是整個報關工作能否順利進行的關鍵一步。申報單證可以分為主要單證、隨附單證兩大類,其中誰附單證包括基本單證、特殊單證和預備單證。
主要單證就是報關單(證)。報關單(證)是由報關員按照海關規定格式填制的申報單。有關報關單(證)的種類和填制規范詳見第七章。
基本單證是指進出口貨物的貨運單據和商業單據,主要有進口提貨單據、出口裝貨單據、商業發票、裝箱單等。
特殊單證主要是指進出口許可證件、加工貿易登記手冊(包括電子的和紙質的)、特定減免稅證明、作為特殊貨物進出境證明的原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證、出口收匯核銷單、原產地證明書等。
預備單證主要是指貿易合同、進出口企業的有關證明文件等。這些單證,海關在審單、征稅時可能需要調閱或者收取備案。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向報關員提供基本單證、特殊單證、預備單證,報關員審核這些單證后據此填制報關單。
準備申報單證的原則是:基本單證、特殊單證、預備單證必須齊全、有效、合法;報關單填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報關單與隨附單證數據必須一致。
2.申報前看貨取樣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向海關申報前,因確定貨物的品名、規格、型號、歸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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