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倒扣價格法
倒扣價格法是以進口貨物、相同或類似進口貨物在境內第一環節的銷售價格為基礎,扣除境內發生的有關費用來估定完稅價格。
倒扣價格方法的核心要素
①按進口時的狀態銷售
②時間要素
③合計的貨物銷售總量最大
倒扣價格方法必須的倒扣項目:
①在境內第一環節銷售時通常支付的傭金或利潤和一般費用
②貨物運抵境內輸入地點之后的運保費。
③進口關稅以及在境內銷售有關的國內稅。
④加工增值額。
4.計算價格法
以發生在生產國或地區的生產成本作為基礎。
計算價格法為第5種估價方法,但如果進口貨物納稅義務人提出要求,并經海關同意,計算價格方法可以與倒扣價格方法顛倒順序使用。
5.合理方法
當海關不能根據前面5種估價方法確定完稅價格時,根據公平、統一、客觀的估價原則,以客觀量化的數據資料為基礎審查確定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估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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