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報關員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通 告
為方便臺灣居民參加2010年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現就臺灣居民辦理確認報名手續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臺灣島內居民和現在祖國大陸居住、工作的臺灣居民,在網上預報名后,可以選擇自行赴祖國大陸報名地海關辦理確認手續,或者委托“海峽經濟科技合作中心”代為辦理確認報名手續。
二、委托海峽經濟科技合作中心代為辦理確認報名手續的,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并向該中心提供以下報名材料:
(一)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表;
(二)準考證主證;
(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復印件;
(四)學歷證書或者國(境)外學位證書復印件;
(五)考生本人簽署的“考試合格后憑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或者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規定的其他材料,向海關申請報關員資格”的承諾。
準考證主證應已在預留位置加貼照片本人小2寸證件照1張;照片應當以報名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同底版沖印,不得使用翻拍或者打印機打印的照片。
三、海峽經濟科技合作中心統一向報名地海關提交報名材料,并代交考試費,代領海關簽發的準考證主證。
四、其他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及海關總署2010年第28號公告的規定執行。
五、海峽經濟科技合作中心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城門外大街甲35號
郵政編碼:100037
聯 系 人:鄒紅霞
聯系電話:010-68300347
傳 真:010-68300347
網 址:www.csesc.com.cn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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