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涉案擔保
①納稅義務人在規定的繳納稅款期限內有明顯的轉移、藏匿其應稅貨物以及其他財產的跡象的;海關責令納稅義務人向海關提供稅款擔保的;
②緝私、稽查查獲的執行風險較大的追征或補征稅款情事的;
③受海關處罰的當事人或者其他法定代表人、主要運輸工具負責人在出境前未繳清其應繳的罰款、違法所得和依法追繳的貨物、物品、走私運輸工具的等值價款的;
④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或收發貨人請求海關放行嫌疑侵犯專利權貨物的;
⑤有違法嫌疑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無法或不便扣留的。
2.實行總擔保的海關事務擔保范圍
(1)申請經營海關監管貨物運輸、倉儲及報關等特殊業務的
(2)同一被擔保人申請對一定期限內發生的多次海關監管行為提供擔保的
(3)ATA單證冊項下暫準出口貨物,由中國國際商會統一向海關總署提供總擔保
(4)汽車生產企業辦理登記備案后,根據汽車零部件進口計劃,在汽車零部件進口前向企業所在地海關提供稅款總擔保
(5)獲準實施便捷通關措施的大型高新技術企業與企業所在地主管海關簽訂“適用便捷通關程序擔保書”的
(6)經海關同意,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向海關提供金額不低于人民幣20萬元的總擔保
網上支付銀行擔保,由銀行對納稅義務人在一定時期內通過網上支付方式申請繳納的進出口稅費提供的總擔保。
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可以免除擔保的,則可免除擔保。“免除擔保”優先于“憑擔保放行”來 <http://www.bgyks.com/>國家對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限制性規定,應當提供許可證件而不能提供的,法律規定不予辦理擔保放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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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