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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題
試題答案:BE
考點:
☆☆☆☆☆考點20:圖書質量標準;
圖書質量標準分為單項質量標準和成品圖書質量標準兩種。
1.單項質量標準包括內容(含選題和內容)、編校(含編輯加工整理和校對)、整體設計和印刷裝訂四個方面的質量標準。
(1)內容質量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級,其標準是:
①凡是圖書的選題和內容在思想、文化、科學、藝術等方面,有一定的學術價值、文化積累價值或使用價值的,為合格。
②凡是圖書的選題和內容在思想、文化、科學、藝術等方面,沒有價值或有嚴重問題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為不合格。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的第三章第四節所述對稿件的審稿基本要求,實際上就是對圖書內容質量標準的具體闡述,可參閱。嚴禁內容質量不合格的圖書出版,是從總體上保證圖書質量的必要條件。
(2)編校質量分為優質、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級,其標準是:
①差錯率低于0.25/10000的,為優質。
②差錯率超過0.25/10000,未超過0.5/10000的,為良好。
③差錯率超過0.5/10000,未超過1/10000的,為合格。
④差錯率超過1/10000的,為不合格。
編校差錯包括:錯字、別字、多字、漏字、倒字、混用簡繁體字的差錯;知識性、邏輯性、語法性差錯;一般性的科學技術知識、政治性差錯;外文、少數民族拼音文字、國際音標、漢語拼音的拼寫差錯;外文縮寫詞大小寫的錯用,外文中的人名、地名、國家名和單位名等專有名詞中各單詞詞首大小寫的差錯,不同文種的單詞、縮寫語混用的差錯;量和單位的中文名稱不符合國家標準;阿拉伯數字與漢語數字使用不規范的差錯;標點符號和其他符號的差錯以及格式的差錯,等等。這些差錯全部按不同的比例折合成文字差錯,并按“萬分比”計算全書差錯率。
(3)整體設計質量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級,反映在內容和形式兩個方面,其標準是:
①封面(包括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以及護封、函套)、扉頁、插圖等,能夠恰當反映圖書的內容且格調健康,全書版式設計統一,字體、字級使用合理的,為合格。
凡合格品,從內容上說,所用的圖片、圖案和插圖等,既要政治思想上正確并能恰當地反映全書的內容或主要精神,又要格調健康、高雅,有強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能給人以美的感受;從形式上說,設計的整體構思,圖案、線條、色彩、字體、字級等的運用以及版式都要做到統一協調,合理美觀。
②封面(包括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以及護封、函套)、扉頁、插圖等,不能反映圖書的內容或格調不健康的,或者全書版式設計不統一,字體、字級使用混亂的,為不合格。
凡不合格品,從內容上說,所用的圖片、圖案和插圖等或者政治思想上有問題,或者不能夠恰如其分地反映全書的內容或主要精神,或者格調低級庸俗甚至齷齪下流;從形式上說,設計的整體構思與圖案、線條、色彩、字體、字級的運用等,混亂不堪、毫無章法,表現出極大的隨意性,且在版式上也沒有統一的標準。
(4)印刷裝訂質量分為優質、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級,其標準是:
①圖書印刷裝訂的質量全面達到優質品標準的,為優質。
②圖書印刷裝訂的質量某一項或某兩項存在細小疵點,其他各項均達到優質品標準的,為良好。
③圖書印刷裝訂的質量全面達到合格品標準的,為合格。
④圖書印刷裝訂的質量有嚴重缺陷,達不到合格品標準的,為不合格。
新聞出版署1992年11月發布的《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書刊印刷產品質量評價和分級方法》等規范性文件,對書刊印刷裝訂的質量標準有詳細規定,可以參見。
2.成品圖書質量標準是以四項單項質量標準為基礎而形成的綜合質量標準,分為優質、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級:
(1)優質圖書的標準,是內容、整體設計的質量達到合格標準,編校、印刷裝訂的質量達到優質標準。
(2)良好圖書的標準,是內容、整體設計的質量達到合格標準,編校、印刷裝訂的質量達到良好標準(含其中一個項目達到優質標準)。
(3)合格圖書的標準,是內容、整體設計的質量達到合格標準,編校、印刷裝訂的質量達到合格標準(含其中一個項目達到良好或優質標準)。
(4)若上述四項單項質量中有一項不合格,成品圖書即為不合格品。
第37題
試題答案:DE
考點:
☆☆☆☆☆考點20:圖書質量標準;
圖書質量標準分為單項質量標準和成品圖書質量標準兩種。
1.單項質量標準包括內容(含選題和內容)、編校(含編輯加工整理和校對)、整體設計和印刷裝訂四個方面的質量標準。
(1)內容質量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級,其標準是:
①凡是圖書的選題和內容在思想、文化、科學、藝術等方面,有一定的學術價值、文化積累價值或使用價值的,為合格。
②凡是圖書的選題和內容在思想、文化、科學、藝術等方面,沒有價值或有嚴重問題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為不合格。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的第三章第四節所述對稿件的審稿基本要求,實際上就是對圖書內容質量標準的具體闡述,可參閱。嚴禁內容質量不合格的圖書出版,是從總體上保證圖書質量的必要條件。
(2)編校質量分為優質、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級,其標準是:
①差錯率低于0.25/10000的,為優質。
②差錯率超過0.25/10000,未超過0.5/10000的,為良好。
③差錯率超過0.5/10000,未超過1/10000的,為合格。
④差錯率超過1/10000的,為不合格。
編校差錯包括:錯字、別字、多字、漏字、倒字、混用簡繁體字的差錯;知識性、邏輯性、語法性差錯;一般性的科學技術知識、政治性差錯;外文、少數民族拼音文字、國際音標、漢語拼音的拼寫差錯;外文縮寫詞大小寫的錯用,外文中的人名、地名、國家名和單位名等專有名詞中各單詞詞首大小寫的差錯,不同文種的單詞、縮寫語混用的差錯;量和單位的中文名稱不符合國家標準;阿拉伯數字與漢語數字使用不規范的差錯;標點符號和其他符號的差錯以及格式的差錯,等等。這些差錯全部按不同的比例折合成文字差錯,并按“萬分比”計算全書差錯率。
(3)整體設計質量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級,反映在內容和形式兩個方面,其標準是:
①封面(包括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以及護封、函套)、扉頁、插圖等,能夠恰當反映圖書的內容且格調健康,全書版式設計統一,字體、字級使用合理的,為合格。
凡合格品,從內容上說,所用的圖片、圖案和插圖等,既要政治思想上正確并能恰當地反映全書的內容或主要精神,又要格調健康、高雅,有強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能給人以美的感受;從形式上說,設計的整體構思,圖案、線條、色彩、字體、字級等的運用以及版式都要做到統一協調,合理美觀。
②封面(包括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以及護封、函套)、扉頁、插圖等,不能反映圖書的內容或格調不健康的,或者全書版式設計不統一,字體、字級使用混亂的,為不合格。
凡不合格品,從內容上說,所用的圖片、圖案和插圖等或者政治思想上有問題,或者不能夠恰如其分地反映全書的內容或主要精神,或者格調低級庸俗甚至齷齪下流;從形式上說,設計的整體構思與圖案、線條、色彩、字體、字級的運用等,混亂不堪、毫無章法,表現出極大的隨意性,且在版式上也沒有統一的標準。
(4)印刷裝訂質量分為優質、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級,其標準是:
①圖書印刷裝訂的質量全面達到優質品標準的,為優質。
②圖書印刷裝訂的質量某一項或某兩項存在細小疵點,其他各項均達到優質品標準的,為良好。
③圖書印刷裝訂的質量全面達到合格品標準的,為合格。
④圖書印刷裝訂的質量有嚴重缺陷,達不到合格品標準的,為不合格。
新聞出版署1992年11月發布的《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書刊印刷產品質量評價和分級方法》等規范性文件,對書刊印刷裝訂的質量標準有詳細規定,可以參見。
2.成品圖書質量標準是以四項單項質量標準為基礎而形成的綜合質量標準,分為優質、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級:
(1)優質圖書的標準,是內容、整體設計的質量達到合格標準,編校、印刷裝訂的質量達到優質標準。
(2)良好圖書的標準,是內容、整體設計的質量達到合格標準,編校、印刷裝訂的質量達到良好標準(含其中一個項目達到優質標準)。
(3)合格圖書的標準,是內容、整體設計的質量達到合格標準,編校、印刷裝訂的質量達到合格標準(含其中一個項目達到良好或優質標準)。
(4)若上述四項單項質量中有一項不合格,成品圖書即為不合格品。
第38題
試題答案:ACE
考點:
☆☆☆☆考點25:重大選題備案的手續;
1.出版單位在將重大選題向新聞出版總署申報備案時,應當填寫備案登記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備案申請報告。
(2)選題、書稿、文章、圖片或者樣片、樣帶。
(3)出版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在地黨委宣傳部門的審核意見。
2.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和互聯網出版物的重大選題,應當經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局審批后報新聞出版總署備案。新聞出版總署自決定受理備案之日起30日內,對備案申請予以答復或者提出意見。期刊中涉及的重大選題,也適用這些規定。
第39題
試題答案:BD
考點:
☆☆☆☆☆考點28:書號、刊號與版號的概念;
1.書號是主要用于圖書的標準化識別代碼。我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圖書識別代碼的國家之一。1956年2月,文化部出版事業管理局頒發《全國圖書統一書號方案》,并付諸實施。1986年1月,根據國務院關于積極采用國際標準的政策,國家標準局頒布了國家標準《中國標準書號》(GB5795-1986),并規定自1987年1月1日起實施。中國標準書號原由國際標準書號(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ing--ISBN)和圖書分類種次號兩部分組成。 2002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了修訂后的國家標準《中國標準書號》(GB/T5795-2002),規定采用國際標準書號作為中國標準書號。每一個國際標準書號由10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分成不同長度的4段,分別表示組號、出版者號、書名號、校驗碼,前面冠以ISBN作為標志符。
非連續出版的電子出版物,使用專用的中國標準書號,其中的出版社號均為6位數。
2.刊號是主要用于報紙和期刊的標準化識別代碼。所謂“刊號”,是“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的習稱,因其曾稱“中國標準刊號”。根據國家標準《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GB/T9999-2001)規定,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由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和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兩部分組成,其中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是主體。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由8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分成2段,每段4位,前面冠以ISSN作為標志符。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由6位數字組成,前2位為地區號,后4位為地區連續出版物的序號。所有經過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的期刊,可按國家規定申領刊號。(詳見《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第八章“期刊出版”。)
連續出版的電子出版物,使用專用的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其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的后4位數為9000~9999。
3.版號是用于音像制品的標準化識別代碼。所謂“版號”,是“中國標準音像制品編碼”的習稱。按照國家標準《中國標準音像制品編碼》(GB/T13396-1992)規定,中國標準音像制品編碼由國際標準音像制品編碼和類別代碼兩部分組成,其中國際標準音像制品編碼是主體,可以獨立使用。一個國際標準音像制品編碼由分為5段的12個字符組成,前面冠以ISRC作為標準符。(詳見《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第九章“音像制品出版”。)
第40題
試題答案:BD
考點:
☆☆☆☆☆考點29:書號、刊號、版號使用的管理;
《出版管理條例》規定;“出版單位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本單位的名稱、書號、刊號或者版號、版面,并不得出租本單位的名稱、刊號。”犯規者要受到懲處(詳見本章第四節)。
1.嚴禁買賣書號、刊號、版號。1997年1月中共中央宣傳部、新聞出版署發布的《關于嚴格禁止買賣書號、刊號、版號等問題的若干規定》指出:“凡是以管理費、書號費、刊號費、版號費或者其他名義收取費用,出讓國家出版行政部門賦予的權力,給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書號、刊號、版號和辦理有關手續,放棄編輯、校對、印刷、復制、發行等任何一個環節的職責,使其以出版單位的名義牟利,均按買賣書號、刊號、版號查處。”該文件還進一步明確,出版工作者不得為不法書商提供證明材料和辦理有關手續,以掩蓋買賣書號、刊號、版號的非法行為;出版單位不得在出版、印刷、復制和發行活動中以任何名義搞任何形式的“體外循環”或虛假“體內循環”;出版單位不得將書號、刊號、版號和經濟創收指標等承包到編輯部或個人,不得在異地設立編輯機構。
2.禁止“一號多用”。“一號多用”主要有兩種表現:一是多種圖書使用同一個書號;二是多卷書、叢書、成套書等包含幾個分冊的圖書,在每分卷(冊)分別定價的情況下,仍各個分卷(冊)共同使用一個書號。“一號多用”違反了書號使用的規定,給出版管理造成了混亂。1994年11月新聞出版署發布的《關于禁止中國標準書號“一號多用”的通知》規定,每一種不同形式的圖書應分別使用書號,同一種圖書的不同裝幀形式、同一種圖書的不同版本、相同內容的不同開本圖書、相同內容的不同文字類別的圖書,都應該單獨使用書號。多卷書、叢書、成套書的書號使用,應根據該書的定價方式確定:每分卷(冊)分別定價、可分別銷售的,每分卷(冊)應分別使用書號,分別統計品種;若各分卷(冊)不分別定價,全套書只有一個總定價,不能拆開按卷(冊)銷售的,可作為一個品種使用一個書號。
對于“一號多用”的,一律按違反出版行政管理規定給予沒收所得利潤與罰款等處罰。
3.不準“以書代刊”。1989年2月新聞出版署規定,對下列 “以書代刊”的行為必須制止: (1)以書號出刊。
(2)以出版叢書的名義變相出刊。
(3)出賣書號給予他人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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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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