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出版資格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出版資格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出版資格師考試復習的重點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停業整頓或者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情節嚴重已經達到觸犯刑法的程度,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專業分工:依法設立的出版單位必須按照出版行政部門在批準其設立時核準的專業方向安排選題,生產相應專業方面的出版物。
重大選題:內容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等方面,對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會產生較大影響的選題。《出版管理條例》規定,涉及重大選題、未在出版前報備案的出版物,不得而知出版。
需備案的選題范圍:(1997年《圖書、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重大選題備案辦法》)
1.有關黨和國家的重要文件、文獻選題。
2.有關黨和國家曾任和現任主要領導人的著作、文章以及有關其生活和工作情況的選題。
3.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選題。
4.集中介紹政府機構設置和黨政領導干部情況的選題。
5.涉及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的選題。
6.涉及我國國防建設及我軍各個歷史時期的戰役、戰斗、工作、生活和重要人物的選題。
7.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選題。
8.涉及中共黨史上的重大歷史事件和重要歷史人物的選題。
9.涉及國民黨上層人物和其他上層統戰對象的選題。
10.涉及前蘇聯、東歐以及其他兄弟黨和國家重大事件和主要領導人的選題。
11.涉及中國國界的各類地圖選題。
12.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圖書的選題。
13.大型古籍白話今譯的選題(指500萬字以及500萬字以上的項目)。
14.引進版動畫讀物的選題。
15.以單位名稱、通訊地址等為內容的各類"名錄"的選題。
需備案的重大選題范圍,新聞出版總署將根據情況適時予以調整并公布。
對違規行為的處理:一律先停止出版發行。同時,由出版行政部門責令該出版單位按照規定辦理申報備案手續,待查實問題后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并責成出版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對出版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
特殊選題專項報批:某些選題除列入年度出版計劃備案外,還須向出版行政部門單獨報批,獲準后才能出版。一般向所在省級新聞出版局申請辦理。(人體美術、法規匯編等類型的圖書,引進版圖書,難以把握的選題或稿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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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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