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專業實務科目(個人理財專業初級)考試大綱(2015年版)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測查應考人員對個人理財基本知識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包括測查對理財投資市場、理財產品、理財業務管理等專業知識技能的運用;測查應考人員對個人理財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客戶的分類與需求分析,理財計算工具等的掌握程度,綜合運用本科目知識技能,合法、合規地做好個人理財業務。
考試內容
一、個人理財概述
(一)熟悉個人理財業務的相關主體;
(二)了解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分類;
(三)了解國外和國內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與狀況;
(四)了解理財師的隊伍狀況和職業特征;
(五)掌握理財師的執業資格要求;
(六)掌握合格理財師的標準及理財師的社會責任。
二、個人理財業務相關法律法規
(一)熟悉中國的法律體系;
(二)熟悉《民法通則》、《合同法》中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規定;
(三)掌握《物權法》、《婚姻法》中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規定;
(四)熟悉《個人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中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規定;
(五)熟悉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及銷售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理財投資市場概述
(一)掌握金融市場的特點、功能及分類;
(二)掌握貨幣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三)掌握債券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四)掌握股票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五)掌握金融衍生品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六)掌握外匯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七)掌握保險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八)熟悉另類投資品市場在個人理財中的運用。
四、理財產品概述
(一)熟悉銀行理財產品的要素類型、分類及特點;
(二)掌握基金的分類及特點;
(三)掌握保險產品的分類及特點;
(四)掌握國債的分類及特點;
(五)掌握信托產品的分類及特點;
(六)熟悉貴金屬產品的分類及特點;
(七)了解券商資產管理計劃;
(八)熟悉股票、中小企業私募債、基金子公司產品和合伙制私募基金等理財產品的相關內容。
五、客戶分類與需求分析
(一)熟悉理財師了解客戶的重要性及主要內容;
(二)熟悉不同的客戶分類方法;
(三)掌握生命周期理論及其與客戶需求的關系;
(四)掌握理財師了解客戶的方法。
六、理財規劃計算工具與方法
(一)熟悉貨幣時間價值及其影響因素;
(二)掌握貨幣時間價值的基本參數、現值與終值、72法則和有效利率的計算方法及運用;
(三)掌握規則現金流與不規則現金流的計算方法及運用;
(四)掌握復利與年金系數表的計算方法及運用;
(五)了解財務計算器和Excel在理財規劃中的使用;
(六)了解不同理財工具的特點及比較;
(七)熟悉貨幣時間價值在理財規劃中的使用。
七、理財師的工作流程和方法
(一)掌握理財師工作流程的基本步驟;
(二)掌握接觸客戶、獲得客戶信任的要點;
(三)了解理財師應該告知客戶的相關信息;
(四)理解在了解客戶信息時的心態和技巧要點;
(五)理解確定客戶目標的相關內容、原則以及步驟要點;
(六)掌握在為客戶制定理財規劃書時的內容,以及提交理財規劃書時的要點;
(七)理解理財規劃書執行過程中的原則及其注意事項;
(八)掌握客戶檔案管理的相關要點;
(九)理解后續跟蹤服務的必要性和相關要點;
(十)理解實施方案和評估服務的要點;
(十一)理解不定期評估和方案調整中的要點;
(十二)了解從跟蹤服務到綜合規劃螺旋式上升的路徑。
八、理財師金融服務技巧
(一)了解理財師的商務禮儀與溝通技巧;
(二)熟悉工作計劃與時間管理的方法及重要性;
(三)了解電話溝通的技巧;
(四)了解金融產品服務推薦流程與話術。
九、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其他法律法規
熟悉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
(一)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
(二)相關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三)相關部門規章及解釋: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保險兼業代理管理暫行辦法、關于規范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通知、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
如本考試教材內容與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有抵觸,以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為準。
本考試大綱和考試教材是2015年及以后一個時期考試命題的依據,也是應考人員備考的重要資料,考試范圍限定于大綱范圍內,但不局限于教材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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