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主要風險監管指標
商業銀行主要風險監管指標包括風險水平類指標、風險遷徒類指標與風險抵補類指標。
風險水平類指標是衡量商業銀行的風險狀況,以時占數據為基礎,屬于靜態指標,包括信用風險指標、市場風險指標、操作風險指標和流動性風險指標。
風險遷徙指標是衡量商業銀行風險變化的程度,表示資產質量從前期到本期變化的比率,屬于動態指標。風險遷徙指標包括正常貸款遷徙率和不良貸款遷徙率。
風險抵補類指標是衡量商業銀行抵補風險損失的能力,包括盈利能力、準備金充足程度和資本充足程度。
《巴塞爾新資本協議》規定
《巴塞爾新資本協議》規定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資本分為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
外部審計與信息披露和監督檢查的關系
1.外部審計與信息披露的關系
一是進行外部審計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的質量;二是信息披露對外部審計的影響。
2.外部審計與監督檢查的關系
(1)銀行監管側重于金融機構風險和合規性的分析、評價;外部審計側重于財務報表審計。
(2)外部審計和銀行監管的方式、目標、內容存在共性。
(3)外部審計和監管意見共同成為市場主體關注、評價、選擇銀行的重要依據。
(4)外部審計與銀行監管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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