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中級考試大綱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著重考查應考人員綜合運用經濟金融基本理論、銀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分析、把握銀行業經營管理基本業務的能力和解決問題的技能和水平。
【考試內容】
第一部分 經濟金融基礎
一、經濟基礎知識
(一)熟練掌握宏觀經濟發展的目標、經濟周期的主要特征、經濟結構的構成及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二)熟練掌握我國行業分類的方法、行業分析基本內容;
(三)掌握區域發展分析的內容及分析重點。
二、金融基礎知識
(一)熟練掌握貨幣的本質、貨幣供給與需求的影響因素、通貨膨脹及通貨緊縮的基本內容;
(二)熟練掌握貨幣政策的內容、目標、原理及傳導機制;
(三)熟練掌握利息及利率的內容、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
(四)熟練掌握外匯及匯率的基本內容、影響匯率變動的因素及匯率制度。
三、金融市場
(一)熟練掌握金融市場的內容、特點和分類;
(二)熟練掌握金融工具的特點及種類;
(三)熟練掌握央行、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及自律組織的分類和職能;
(四)熟練掌握金融機構的基本業務、職能、經營特點。
四、銀行體系
(一)熟練掌握銀行的起源與發展;
(二)熟練掌握我國銀行的分類與職能;
(三)深入了解中央銀行作為最后貸款人的條件、最后貸款人的援助對象及操作方式;
(四)深入了解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性、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第二部分 銀行業務
一、存款業務
(一)熟練掌握個人存款、單位存款、外幣存款、其他業務的種類、特點及操作規則;
(二)熟練掌握存款業務的相關管理要求,外幣存款的風險管理要點;
(三)深入了解向央行借款的原因、途徑;
(四)深入了解金融債券內容、發行條件。
二、貸款業務
(一)熟練掌握個人貸款、公司貸款業務的種類、特征、流程、管理要求;
(二)熟練掌握票據、保函、承諾業務的基本內容與相關管理要求;
(三)了解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的基本內容與要求。
三、結算、代理及托管業務
(一)掌握支付結算及清算業務、代收代付業務、代理銀行業務、代理證券業務、代理保險業務、資產托管業務、代保管業務等的業務規則和管理要求;
(二)了解代理業務相關管理要求。
四、金融市場業務
(一)了解債券市場基本狀況,掌握債券業務的種類、債券投資的目的、對象、收益指標及計算方法;
(二)了解金融衍生品種類;
(三)了解債券投資的風險管理要求;
(四)了解同業拆借市場的主體、利率、交易與清算,知曉同業拆借業務的風險管理要求;
(五)了解外匯交易業務的品種、外匯報價方式及外匯交易風險管理要求;
(六)了解貴金屬業務的種類及風險管理要求;
(七)了解債券回購市場的基本內容、業務特點、交易要素及風險點。
五、投行業務
(一)了解債券承銷的方式、操作及管理要求;
(二)熟悉銀團貸款的基本內容、成員及角色、貸款合同特點及銀團貸款管理要求;
(三)熟悉并購貸款基本內容及管理要求;
(四)熟悉咨詢服務、資產管理顧問業務、財務顧問服務等基本內容及相關管理要求。
六、銀行卡業務
(一)了解銀行卡業務分類及交易流程,掌握信用卡與借記卡的主要區別;
(二)熟悉信用卡的分類、業務內容與特點以及信用卡風險管理要求;
(三)熟悉借記卡的分類、功能及特點;
(四)了解銀行卡業務的發展趨勢。
七、理財與同業業務
(一)掌握理財業務的分類與特點;
(二)掌握理財業務的銷售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掌握理財業務的投資運作管理要求;
(四)掌握同業業務的分類、主要同業業務的管理要求;
(五)掌握同業業務的風險監管要求。
第三部分 銀行管理
一、 銀行管理基礎
(一)熟練掌握商業銀行組織架構與管理機制;
(二)熟練掌握西方及我國商業銀行的的組織架構、特點、模式及發展趨勢;
(三)掌握銀行管理基本指標的計算方法。
二、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與合規管理
(一)熟練掌握銀行公司治理的主要內容;
(二)深入了解穩健公司治理原則、組織架構和激勵約束機制;
(三)熟練掌握銀行內部控制的目標、原則、措施及保障體系的主要內容;
(四)熟練掌握合規管理的主要內容;
(五)熟悉內部審計的目標和原則、內容權限及其組織實施。
三、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
(一)熟練掌握資產負債管理對象、主要內容及策略;
(二)深入了解資產負債管理的目標、原則及工具。
四、資本管理
(一)熟練掌握銀行資本的種類及作用;
(二)熟練掌握資本管理的國際監管標準及我國的監管要求;
(三)深入了解內部資本評估程序與資本規劃的主要內容及提高資本充足率的方法;
(四)深入了解經濟資本的計量、分配和風險績效考核的方法。
五、風險管理
(一)熟練掌握風險的內涵及分類;
(二)深入了解全面風險管理的基本內容;
(三)深入了解風險偏好、風險戰略、風險策略、風險文化的主要內容;
(四)熟練掌握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主要流程;
(五)熟練掌握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聲譽風險的內涵和管控手段;
(六)深入了解并熟練運用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的計量方法。
第四部分 銀行從業法律基礎
一、銀行基本法律法規
(一)熟練掌握人民銀行法定職責、法定貨幣的單位及禁止性規定;
(二)熟練掌握銀行監管法律適用范圍、機構設置及監管職責、監管措施具體內容;
(三)熟練掌握商業銀行業務范圍、經營原則、商業銀行組織機構、商業銀行存貸款業務等業務規則;
(四)深入了解商業銀行接管與終止條件、程序、接管主體;
(五)熟練掌握洗錢的過程、方式、反洗錢的監管機構及職責、商業銀行反洗錢義務。
二、民事法律制度
(一)熟練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主體、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的基本法律規則;
(二)深入了解民事訴訟和仲裁的基本制度;
(三)熟練掌握物權的基本原則和特征、擔保的種類及相應的法律規則;
(四)熟練掌握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變更、轉讓、終止以及合同違約責任的基本法律規則;
(五)深入了解合同保全方式和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六)熟練掌握婚姻、繼承中與銀行業務相關的法律制度。
三、商事法律制度
(一)熟練掌握公司分類、公司設立、公司組織機構和公司終止的基本法律規則;
(二)熟練掌握公司資本制度的主要內容;
(三)熟練掌握證券發行、證券交易、證券上市的基本法律規則;
(四)熟練掌握基金分類、特點和銀行代理基金業務的基本法律規則;
(五)熟練掌握保險分類、保險合同、保險代理和保險經濟的基本法律規則;
(六)熟練掌握信托的特征、信托財產的性質、信托的變更與終止的基本法律規則;
(七)熟練掌握信托的形式與效力、信托法律關系的主要內容;
(八)熟練掌握票據的特征和功能、票據行為、票據權利以及票據喪失補救的基本法律規則;
(九)熟練掌握破產的法律效果和破產財產范圍的基本法律規則;
(十)熟練掌握破產債權申報、破產程序、破產重整與和解的基本法律規則。
四、刑事法律制度
(一)熟練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則、犯罪構成以及刑罰的基本法律規則;
(二)熟練掌握金融犯罪常見罪名以及相應的構成要件;
(三)熟練掌握金融犯罪的種類;
(四)深入了解刑事訴訟的基本程序和刑事訴訟強制措施的種類;
(五)深入了解附帶民事訴訟的基本法律規則。
五、行政法律制度
(一)深入了解銀行業行政許可的設定和法律效力;
(二)深入了解銀行業行政處罰的內容、一般程序及當事人權利;
(三)深入了解銀行業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銀行業行政強制措施;
(四)深入了解銀行業行政復議有關內容;
(五)深入了解銀行業行政訴訟主體、權利義務。
第五部分 銀行監管與自律
一、銀行監管體制
(一)熟練掌握銀行監管起源與演變;
(二)深入了解主要國家金融監管的體制、模式和特征;
(三)深入了解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成立背景、成員和目標;
(四)熟練掌握我國銀行監管的框架、結構和特點。
二、銀行監管目標、方法
(一)深入了解銀行監管的目標、方法、流程;
(二)深入了解監管評級的主要內容、框架和作用。
三、銀行自律與市場約束
(一)深入了解國際銀行自律組織的特點、職能定位;
(二)熟練掌握我國銀行自律組織的宗旨、目標;
(三)熟練掌握職業操守的宗旨和適用范圍;
(四)熟練掌握從業準則及職業操守的內容與相關規定;
(五)深入了解市場約束的主要內容、作用;
(六)深入了解信息披露的結果及主要內容。
四、清廉金融
(一)熟悉清廉金融的主要內容與清廉金融文化建設的宗旨;
(二)熟悉清廉從業的管理要求和問責機制。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
(一)熟練掌握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主要權利、主要義務及實施的相關內容;
(二)深入了解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經濟責任和環境責任的內容。
本考試大綱和輔導教材是2021年及以后一個時期考試命題的依據,也是應考人員備考的重要資料,考試范圍限定于大綱范圍內,但不局限于輔導教材內容。
如輔導教材內容與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有抵觸,以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為準。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