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某文化館為磚混結構,建筑面積為3500m2,設有前廳、觀眾廳、南北過廳和舞臺。該文化館共有8個對外安全出口,西側正門有3個出口,安裝有鋁合金卷簾門,南北兩側過廳的出口全部加裝了防盜柵欄門并上鎖,觀眾廳通往過廳(過廳內堆放了一些雜物)的6個過渡門也有2個被鎖;通往室外的出口,只有前廳1個外門開啟。某日,該文化館舉辦文藝匯報演出,進行到第四個節目時,舞臺正中偏后北側上方倒數第二道光柱燈(1000W)與紗幕距離過近,高溫燈具烤燃紗幕。由于舞臺空間大,舞臺用品都是高分子化纖織物,故火災一開始便迅速形成立體燃燒,火場溫度迅速升高,并伴隨大量有毒氣體產生。現場燈光因火燒短路而全部熄滅,在場觀眾因安全疏散門封閉,來不及疏散,短時間內中毒窒息,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當地消防支隊接警后及時到達現場,積極救人,先后破拆了4個推拉式防盜門、木門和一個鋼筋封閉窗,搶救出260名被困人員,并將火災撲滅。火災共造成32人死亡、128人受傷, 燒毀觀眾廳內裝飾物品及燈光、音響設備等物資,直接財產損失210余萬元。 請結合上述案例,分析并回答以下問題:(共26分)1.該文化館發生火災原因和應吸取的主要教訓有哪些?2.該文化館違反消防法規及標準情況有哪些?
解析
1.(1)火災原因:舞臺正中偏后北側上方倒數第二道1000W的光柱燈距紗幕過近,光柱燈高溫烤燃紗幕起火,迅速蔓延成災。
(2)主要教訓:
①安全疏散門上鎖關閉,致使在火災發生時人員疏散擁擠堵塞,來不及逃生,造成大量傷亡。
②館內裝飾、裝修、舞臺用品大量采用有機高分子易燃可燃材料,火災時產生大量煙氣和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氣體,使現場人員短時間內中毒窒息,喪失逃生能力。
③初起火災處置不當。舞臺上方紗幕著火時,館內工作人員無人在場,現場人員驚慌失措,組織活動的單位也不能及時有效地組織人員疏散。
④火災隱患久拖不改。在過廳內堆放雜物,安裝、使用電氣設備不符合防火規定。
⑤管理松懈,未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2.(1)該文化館違反《消防法》第16條的規定,未依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沒有組織企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沒有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該文化館違反《消防法》第26條第2款的規定:“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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