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測繪師延續注冊條件 是怎樣的?根據《關于印發《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定》、《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測繪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14號),2019年注冊測繪師延續注冊條件是:
第十九條 注冊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屆滿前3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程序申請延續注冊。審批機構應當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在規定的時限內作出是否準予延續注冊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延續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三)達到注冊期內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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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