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將于9月28日、10月19.20日開考,根據最新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特別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考試科目《審計》輔導資料,以備迎接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
第四章 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
(1)鑒證業務三方關系存在的前提:第二關系人與第三關系人之間(即財產所有者與財產經營者之間)存在的委托受托經濟責任關系;
(2)注冊會計師職責是通過出具報告解決二者之間委托受托經濟責任關系;
(3)三方關系表述為:注冊會計師對由責任方負責的鑒證對象或鑒證對象信息提出結論,以增強除責任方之外的預期使用者對鑒證對象信息的信任程度。
鑒證業務按其提出結論的對象和方式有合理保證業務和有限保證業務。
鑒證業務要素(教材P45,理解掌握)
鑒證業務包括三方關系、鑒證對象、標準、證據和鑒證報告五要素。其中:
1.三方關系分別是注冊會計師、責任方和預期使用者;
2.鑒證對象是鑒證對象信息所反映的內容;
3.標準是用來對鑒證對象進行評價或計量的基準;
4.證據是注冊會計師提出鑒證結論的基礎;
5.鑒證報告是注冊會計師針對鑒證對象信息(或鑒證對象)提出一定保證程度的結論。
鑒證對象與鑒證對象信息(教材P49,重點掌握)
1.鑒證對象信息
鑒證對象信息是注冊會計師按照標準對鑒證對象進行評價和計量的結果。
【例題5·單選題】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對A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財務報表進行了審計,下列選項中屬于“鑒證對象信息”的是( )。
A.A公司2010年度財務報表
B.A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和該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C.A公司2010年度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D.A公司2010年利潤表
【答案】A
【解析】選項A恰當。按照鑒證業務定義,A公司2010年度財務報表是“鑒證對象信息”,A公司2010年度財務報表反映的內容即“A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和該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是“鑒證對象”。
鑒證對象與鑒證對象信息的形式
情形 | 鑒證對象 | 鑒證對象信息 | |
內容 | 舉例 | ||
(1) | 財務業績或狀況 | 歷史或預測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 財務報表 |
(2) | 非財務業績或狀況 | 企業運營情況的效率和效果 | 反映效率或效果的關鍵指標 |
(3) | 物理特征 | 設備的生產能力 | 有關鑒證對象物理特征的說明文件 |
(4) | 某種系統和過程 | 企業的內部控制或IT系統 | 關于內部控制或IT系統運行有效性的認定 |
(5) | 企業某種行為 | 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 | 對法律法規遵守情況或執行效果的聲明 |
情形 | 鑒證對象內容 | 鑒證對象特征 |
(1) | 遵守法規的情況 | 定性 |
(2) | 企業的財務業績或狀況 | 定量 |
(3) | 企業未來的盈利能力 | 主觀、預測 |
(4) | 企業的歷史財務狀況 | 客觀、歷史 |
(5) | 企業注冊資本的實收情況 | 時點 |
(6) | 企業內部控制過程 | 周期 |
鑒證業務標準是指用于評價或計量鑒證對象的基礎,當涉及列報時,還包括列報的基準。
2.標準特征(教材P51)
注冊會計師在運用職業判斷對鑒證對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評價或計量時,需要有適當的標準。適當的標準應當具備下列所有特征:
(1)相關性:相關的標準有助于得出結論,便于預期使用者作出決策;
(2)完整性:完整的標準不應忽略業務環境中可能影響得出結論的相關因素,當涉及到列報時,還包括列報的基準;
(3)可靠性:可靠的標準能夠使能力相近的注冊會計師在相似的業務環境中,對鑒證對象會作出合理一致的評價或計量;
(4)中立性:中立的標準有助于得出無偏向的結論;
(5)可理解性:可理解的標準有助于得出清晰、易于理解、不會產生重大歧義的結論。
3.預期使用者獲取鑒證業務標準的方式(教材P52)
標準可以通過下列方式供預期使用者獲?。?/p>
(1)公開發布;
(2)在陳述鑒證對象信息時以明確的方式表示;
(3)在鑒證報告中以明確的方式表述;
(4)常識理解,如計量時間的標準是小時或分鐘。
二、事務所承接鑒證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重點掌握)
1.總體要求(教材P57,注意表達方式)
事務所應當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證事務所及其人員,包括雇用的專家和其他需要滿足獨立性要求的人員,遵守相關職業道德要求。
2.具體要求(教材P57-58)
(1)項目合伙人應向事務所提供與客戶委托業務相關的信息,以使事務所能夠評價這些信息對保持獨立性的總體影響;
(2)事務所人員應及時向事務所報告對獨立性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和關系,以便事務所采取適當行動;
(3)事務所應收集相關信息,并向適當人員傳達。
3.獲知違反獨立性的應對措施(教材P58)
(1)所有應當保持獨立性的人員,將注意到的違反獨立性的情況立即告知事務所;
(2)事務所將已識別的違反獨立性政策和程序的情況,立即傳達給需要與事務所共同處理這些情況的項目合伙人,以及需要采取適當行動的事務所內部其他相關人員和受獨立性約束的人員;
(3)項目合伙人、事務所內部的其他相關人員,以及需要保持獨立性的其他人員,在必要時立即向事務所告知他們為解決有關問題所采取的行動,以便事務所能夠決定是否應當采取進一步的行動。
4.獲取書面確認函(教材P58)
(1)事務所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獨立性約束的人員獲取其遵守獨立性政策和程序的書面確認函。當其他事務所參與執行部分業務時,事務所也可以考慮向其他事務所獲取有關獨立性的書面確認函。
(2)書面確認函既可以是紙質的,也可以是電子形式的。
5. 事務所應對密切關系不利影響的防范措施(教材P58,修訂)
如果事務所長期由同一個高級人員執行某項鑒證業務則可能導致親密關系對獨立性會產生不利影響,為此,事務所應當制定下列政策和程序,以降低對獨立性造成的不利影響:
(1) 明確標準,確定是否需要采取防范措施,將因密切關系產生的不利影響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2)對所有上市實體財務報表審計,在規定期限屆滿時輪換合伙人、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員,以及受輪換要求約束的其他人員。
三、事務所接受與保持客戶關系和具體業務的總體要求(教材P59,修訂)
事務所應當制定有關客戶關系和具體業務接受與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證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戶關系和具體業務:
1. 能夠勝任該項業務,并具有執行該項業務必要的素質、時間和資源(注意第一點最重要,先考慮自己的能力,再考慮職業道德要求,再考慮客戶誠信);
2. 能夠遵守相關職業道德要求;
3. 已考慮客戶的誠信,沒有信息表明客戶缺乏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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