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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模擬試題及答案(1)

發(fā)表時間:2019/6/21 11:26:58 來源:互聯(lián)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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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

【答案】A

【解析】(1)選項AB:根據(jù)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公司向其他企業(yè)投資,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本題中公司章程明確規(guī)定,公司向其他企業(yè)投資必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的決議,因此A選項正確;(2)選項C: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yè)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3)選項D:公司章程對投資總額及單項投資的數(shù)額有限額規(guī)定的,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限額。

2.

【答案】A

【解析】(1)選項ABD: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選項C:王某應當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3.

【答案】A

【解析】名義股東將登記于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以其對于股權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請求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物權法》第106條(善意取得制度)的規(guī)定處理。只要受讓方構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權可以最終為其所有。但是,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題中,王某構成善意取得,股權轉讓合同有效,可以取得該股權,李某、張某、劉某均無權要求返還該股權,李某也無權撤銷小李和王某之間的股權轉讓合同。

4.

【答案】C

【解析】(1)選項AC: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但是因司法強制執(zhí)行、繼承、遺贈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選項A中,董事趙某離職不到半年,故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而選項C中,董事吳某離職一年,因此可以轉讓。(2)選項B: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不得轉讓。本題中,甲公司于2016年7月5日上市,周某于2016年9月轉讓股票,間隔不到1年,故選項B錯誤。(3)選項D:公司公開發(fā)行股份前已發(fā)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zhí)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5.

【答案】A

6.

【答案】A

【解析】(1)選項A:股份有限公司異議股東的股份回購請求權僅限于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有異議的情形。(2)選項BCD:屬于有限責任公司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的情形。

7.

【答案】A

【解析】(1)選項ABC:代表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公司監(jiān)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2)選項D:屬于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條件。

8.

【答案】C

【解析】(1)董事會會議必須有“過半數(shù)”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2)董事會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而非出席會議)的“過半數(shù)”通過。

9.

【答案】D

【解析】(1)選項A: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shù)較少或者規(guī)模較小的,可以設1名執(zhí)行董事,不設董事會;(2)選項B: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為5~19人,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而非必須);(3)選項C:股東人數(shù)較少或規(guī)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至2名監(jiān)事,不設立監(jiān)事會;(4)選項D: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可以(而非必須)設副董事長。

10.

【答案】B

【解析】(1)選項AD:現(xiàn)在或者最近1年內曾經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yè)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配偶等)和主要社會關系(兄弟姐妹等),不得擔任獨立董事;(2)選項B:現(xiàn)在或者最近1年內曾經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獨立董事。在本題中,盡管乙曾經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但1年前已經卸任,不影響其擔任A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3)選項C: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yè)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11.

【答案】A

【解析】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1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12.

【答案】D

【解析】(1)選項A: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2)選項B: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3)選項C:經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同意,董事會成員可以兼任經理。

13.

【答案】B

【解析】選項B: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yè)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定。

14.

【答案】D

【解析】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15.

【答案】D

【解析】(1)選項AD: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jù)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2)選項BC: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權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無須事先通過股東會、監(jiān)事會),但無權復制。

二、多項選擇題

1.

【答案】ABD

【解析】(1)選項A:公司成立后,利用關聯(lián)交易將出資轉出且損害公司權益的,構成抽逃出資;(2)選項BC:對抽逃出資的股東,公司或者其他股東有權請求其向公司返還出資本息,協(xié)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3)選項D:公司債權人有權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shù)牟糠殖袚a充賠償責任,協(xié)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抽逃出資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答案】BCD

【解析】如未經他人同意,冒用他人名義出資并將該他人作為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則冒名登記行為人應承擔相應責任,被冒名登記者并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3.

【答案】BCD

【解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還有權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但不能復制。

4.

【答案】ABCD

【解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1)挪用公司資金;(2)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3)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4)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5)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yè)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yè)務;(6)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5.

【答案】ABC

【解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監(jiān)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jiān)事會、不設監(jiān)事會的監(jiān)事收到上述股東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

【答案】ABD

【解析】選項C:創(chuàng)立大會對通過公司章程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過半數(shù)通過。

7.

【答案】AC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1)董事人數(shù)不足法定最低人數(shù)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規(guī)定人數(shù)的2/3時(選項A);(2)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不計優(yōu)先股)的股東請求時(選項B);(3)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1/3時(選項C);(4)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時(選項D);(5)董事會認為必要時;(6)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8.

【答案】ABCD

【解析】股東大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特別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9.

【答案】BD

【解析】(1)選項A:董事會成員中“可以”(而非“必須”)有職工代表;(2)選項B: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2次定期會議,每次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jiān)事;(3)選項C: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

10.

【答案】BD

【解析】(1)用任意公積金轉增資本的,法律沒有限制;(2)用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時,轉增后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11.

【答案】BCD

【解析】對用任意公積金轉增資本的,法律沒有限制。

12.

【答案】ACD

【解析】(1)選項A: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2)選項BC: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而非“60日”)在報紙上公告。(3)選項D: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在公司分立的情形下,債權人有請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擔保的權利。

13.

【答案】ABC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時,人民法院應予受理:(1)公司解散逾期(15日)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選項A);(2)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選項B);(3)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選項CD)。

14.

【答案】ABC

【解析】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4)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5)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6)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15.

【答案】ABD

【解析】(1)選項A: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權“查閱”(不包括“復制”)公司會計賬簿;(2)選項B: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無權查閱公司會計賬簿;(3)選項C: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4)選項D: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有權“查閱”(不包括“復制”)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

三、案例題

【答案】

(1)公司章程關于利潤的約定符合法律規(guī)定。根據(jù)規(guī)定,公司彌補虧損后和提取公積金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guī)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本題中,公司章程中可以約定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

(2)人民法院不能直接認定股東蔡某未履行出資義務。根據(jù)規(guī)定,出資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權或者需要辦理權屬登記的知識產權等財產出資,已經交付公司使用但未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的,當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主張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當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間內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在前述期間辦理了權屬變更手續(xù)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已經履行了出資義務。本題中,人民法院應當先責令蔡某在指定的合理期間內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不能直接認定其未履行出資義務。

(3)萬某不符合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根據(jù)規(guī)定,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yè)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不得擔任獨立董事。本題中萬某屬于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4)公司有權拒絕股東王某的回購請求。根據(jù)規(guī)定,股份有限公司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只是限于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的情形。本題中,增加注冊資本不屬于異議股東請求回購股權的范圍,公司有權拒絕股東王某的回購請求權。

(5)王某將其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轉讓給薛某不符合規(guī)定。根據(jù)規(guī)定,公司公開發(fā)行股份前已經發(fā)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zhí)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本題中,王某轉讓所持股份的時間距公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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