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五、稅收優惠
享受免稅的憑證有: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則應另貼印花。
【經典例題】1997年 注冊會計師
下列各項中屬于印花稅免稅項目的有( ).
A.無息貸款合同 B.專利證
C.技術合同 D.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答案】AD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經典例題】1997年 注冊會計師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團體、社會福利單位、學校及其他事業單位所立的書據免納印花稅。( )
【答案】×
(三)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四)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五)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簽訂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賃合同;
(七)農牧業保險合同;
(八)特殊貨運合同;
(九)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征免規定
1.關于資金賬簿的印花稅
(1)實行公司制改造的企業在改制過程中成立的新企業(重新辦理法人登記的),其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或因企業建立資本紐帶關系而增加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2)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業,其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3)企業債權轉股權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4)企業改制中經評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5)企業其他會計科目記載的資金轉為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2.各類應稅合同的印花稅
企業改制前簽訂但尚未履行完的各類應稅合同,改制后需要變更執行主體的,對僅改變執行主體、其余條款未作變動且改制前已貼花的,不再貼花。
3.產權轉移書據的印花稅
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
4.股權分置試點改革轉讓的印花稅
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因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發生的股權轉讓,暫免征收印花稅。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