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3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財務會計》的知識點基礎輔導,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關聯方概述
關聯方一般指有關聯的各方,關聯方關系是指有關聯的各方之間存在的內在聯系。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以及兩方或兩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構成關聯方。
關聯方關系的認定
從一個企業的角度出發,與其存在關聯方關系的各方包括以下10種情況:
1.該企業的母公司,不僅包括直接或間接地控制該企業的其他企業,也包括能夠對該企業實施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部門、單位等。
(1)某一個企業直接控制一個或多個企業。例如,母公司控制一個或若干個子公司,則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存在關聯方關系。
(2)某一個企業通過一個或若干中間企業間接控制一個或多個企業。
(3)一個企業直接地和通過一個或若干中間企業間接地控制一個或多個企業。
2.該企業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間接地被該企業控制的其他企業,信托基金和其他單位。
3.與該企業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
4.對該企業實施共同控制的投資方。包括直接的共同控制和間接的共同控制。對企業實施直接或間接共同控制的投資方與該企業之間是關聯方關系,但這些投資方之間,并不能僅僅因為共同控制了同一家企業而視為存在關聯方關系。
【提示】如果有其他關聯方關系時,投資方之間可以視為關聯方,但如果不存在其他關聯方關系,則不視為關聯方。
例如,A與B共同控制D,那么A與D或者B與D是關聯方,但A與B如果沒有其他關聯,則不是關聯方。
5.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包括直接的重大影響和間接的重大影響。但是,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兩方或多方之間,不構成關聯方關系。
例如:A對D具有重大影響,則A與D是關聯方。加入A和B均對D有重大影響,A和B之間如果沒有其他關聯關系,則并不構成關聯方關系。
6.該企業的合營企業。
7.該企業的聯營企業。聯營企業和重大影響是相聯系的,如果投資者能對被投資企業施加重大影響,則該被投資企業視為投資者的聯營企業。
8.該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主要投資者個人,是指能夠控制、共同控制一個企業或者對一個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個人投資者。
9.該企業或其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關鍵管理人員,是指有權力并負責計劃、指揮和控制企業活動的人員。通常情況下,企業關鍵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并且負責制定經營計劃、戰略目標、指揮調度生產經營活動等,主要包括董事長、董事、總經理、總會計師、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主管各項事務的副總經理以及行使類似政策職能的人員等。與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是指在處理與企業的交易時可能影響該個人或受該個人影響的家庭成員,例如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和子女等。
10.該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對于這類關聯方,應當根據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對兩家企業的實際影響力具體分析判斷。
(1)某一企業與受該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之間的關系。例如,A 企業的主要投資者 H 擁有甲企業 60%的表決權資本,則 A 和甲存在關聯方關系。
(2)某一企業與受該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之間的關系。例如,A 企業的主要投資者乙的妻子擁有 C 企業 60%的表決權資本,則 A 和乙存在關聯方關系。
(3)某一企業與受該企業關鍵管理人員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業之間的關系。例如,A 企業的關鍵管理人員 D 控制了丙企業,則 A 和丙存在關聯方關系。
(4)某一企業與受該企業關鍵管理人員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之間的關系。例如,A 企業的財務總監 Y 的妻子是丁企業的董事長,則 A和丁存在關聯方關系。
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是判斷關聯方關系的基本標準,因此,不符合標準的應當排除在外。具體而言,僅與企業存在下列關系的各方,不構成企業的關聯方。
1.與該企業發生日常往來的資金提供者、公用事業部門、政府部門和機構,以及與該企業發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經濟依存關系的單個客戶、供應商、特許商、經銷商和代理商之間,不構成關聯方關系。
2.與該企業共同控制合營企業的合營者之間,通常不構成關聯方關系。
3.僅僅同受國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關聯方關系的企業,不構成關聯方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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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