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您更好的學習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全面了解2012年資產評估師考試的相關重點,我們特地為您匯編了資產評估師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考點精講(117)
五、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
(一)定義
在訂立時,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一方當事人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
特征(注意與無效合同作區分)
1.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取決于撤銷權人。對于可撤銷的合同,撤銷權人可以請求撤銷該合同,也可以請求變更該合同,還可以既不請求撤銷也不請求變更該合同。
2.可撤銷的合同在未被撤銷前有效。
3.被撤銷的合同自始無效。經撤銷權人提出申請,可撤銷的合同一旦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該合同的效力自成立時起滅失。
(二)情形
1.重大誤解的合同。
2.顯失公平的合同。
3.欺詐、脅迫的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鏈接】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無效合同。
無效合同 |
可撤銷合同 |
效力待定合同 |
|
確認條件 |
法院、仲裁 |
有權人提出,法院和仲裁 |
有權人追認 |
效力 |
絕對無效 |
撤銷前是有效合同,可以通過撤銷轉化為無效合同 |
追認可成為有效合同,不追認成為無效合同 |
(三)行使
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權利歸于消滅。
2.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的,撤銷權也歸于消滅。
(四)被撤銷的合同的效力和結果
可撤銷的合同一旦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就將產生溯及力,即自合同訂立時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被撤銷的合同效力滅失的時間與無效合同效力滅失的時間是相同的。財產后果,與由于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而導致無效合同的財產后果相同。
【例題·單選題】(2005)2003年5月,張某在某首飾店購買了一枚鉆石戒指,標簽標明該鉆石為“天然鉆石”。不久,張某發現所買鉆戒使用的是人造鉆石,于是與首飾店交涉,歷經18個月仍沒有結果。2004年底,張某打算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其與首飾店之間的買賣關系。對張某主張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張某主張可以得到支持,因為首飾店存在欺詐行為
B.張某主張可以得到支持,因為張某向法院提起請求沒有超過2年訴訟時效
C.張某主張可以得到支持,因為首飾店出售該鉆石戒指迄今尚不足5年
D.張某主張不可以得到支持,因為張某自獲知首飾店出售非“天然鉆石”之日起已超過1年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撤銷權消滅。
【例題·單選題】(2006)可撤銷合同中,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撤銷權滅失。
A.6個月
B.1年
C.2年
D.5年
『正確答案』B
相關文章: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