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題
1、2001年8月,王某、張某、李某三人共同投資設立了甲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甲公司”)。2001年10月,甲公司聯合另外五家公司共同設立了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乙公司”)。乙公司于2005年5月首次公開發行股份,同年6月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6年2月15日,甲公司召開股東會審議200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和董事會組成人員調整方案。決議通過后,持有甲公司15%股權的股東王某對利潤分配數額有異議,要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據了解,甲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股東按照投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按照平均原則分配利潤。 2006年2月底,甲公司單獨投資設立了丙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丙公司”)。
2006年3月,乙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聘請N證券公司為承銷機構。N證券公司了解到:乙公司凈資產為1.2億元;2003年乙公司首次發行2年期公司債券500萬元,債券本息已全部支付。同月,乙公司擬在2005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5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但不披露公司監事持股情況和實際控制人情況。
2006年4月,乙公司擬對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享有表決權;公司利潤分配實行同股同利,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與其他股份一同參與公司利潤分配。
根據上述事實和相關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審議200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和董事會組成人員調整方案時,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而直接做出決定?
2.王某在什么條件下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
3.丙公司可否再單獨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為什么?
4.丙公司可否在章程中規定“甲公司對丙公司的債務—概不承擔責任”?為什么?
5.乙公司2006年3月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時,是否需要保薦人?為什么?
6.乙公司2006年3月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的額度最高可以是多少萬元?
7.乙公司擬在2005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和不披露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
8.乙公司擬對公司章程所作的修改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
2、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由15名董事組成。2009年8月20日,公司董事長李某召集并主持召開董事會會議,出席會議的共9名董事,另有6位董事因事請假,但都出具了委托書由其他董事代為出席會議;董事會會議討論的下列事項,經表決有8名董事同意而獲通過(含委托代為出席行使表決權的董事):
(1)鑒于公司董事會成員工作任務加重,決定給每位董事會成員漲25%的工資。
(2)鑒于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李某在家休養,決定由本公司職工王某參加監事會。
(3)鑒于公司的本年銷售目標訂立的比較高,擬將銷售科升格為銷售部,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銷售人員10人,公司應收賬款壞賬問題較為嚴重,決定單獨設立信用部門,負責審核給與賒銷的公司的信用情況,銷售科升格為銷售部和新設立信用部的方案經股東大會通過后付諸實施。
09年9月10日,公司擬在創業板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保薦人在對其進行上市輔導時發現公司具體指標如下所述:
①甲股份公司是由一有限責任公司于07年3月整體折股轉變而來,該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04年5月9日;
②最近一期末凈資產為15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③最近1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2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20%;
④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
⑤甲公司與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A公司,均主營電子產品生產與銷售業務。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董事會會議的召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
(2)甲公司董事會會議表決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
(3)董事會決定給每位董事漲工資的決定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4)董事會決定由公司職工王某參加監事會的決定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5)董事會認為將公司銷售科升格為銷售部的方案和新設信用部的決定須經公司股東大會通過的觀點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6)在創業板首發并上市的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3、200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債務人甲公司的破產申請,并指定乙律師事務所擔任破產管理人。在10月10 日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管理人將甲公司的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1.全部財產的變現價值為2000萬元。其中包括:
(1)已作為丁銀行貸款等值擔保物的財產價值為250萬元;
(2)管理人發現甲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無償轉讓140萬元的財產,遂向人民法院申請予以撤銷、追回財產,并于2007年10月1日將該財產全部追回;
(3)甲公司綜合辦公樓價值800萬元,已用于對所欠乙企業500萬元貨款的抵押擔保,貨款尚未支付。
2.欠發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200萬元、欠交稅款100萬元;管理人于7月15 日解除了甲公司與丙公司所簽的一份買賣合同,給丙公司造成了120萬元的經濟損失。
3.人民法院的訴訟費用30萬元,管理人報酬20萬元,為繼續營業而支付的職工工資及社會保險40萬元。
要求:根據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分別回答以下問題:
(1)哪些屬于破產費用?哪些屬于共益債務?
(2)對甲公司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管理人是否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并說明理由。
(3)丙公司是否可以就其120萬元的經濟損失申報債權?并說明理由。
(4)如果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丁銀行、乙企業均不放棄優先受償權,在債權人會議上就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的表決中是否享有表決權?
(5)根據本題的具體數字,簡述破產財產的清償順序。
(6)如果丙公司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滿2個月仍不領取其破產財產分配額,其分配額應如何處理?并說明理由。
4、甲公司與乙信用社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信用社貸款人民幣500萬元,借款期限為3年,借款用途為技術改造。甲公司按照信用社的要求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為當地縣政府。乙信用社為了控制風險,將利息75萬元預先在本金中扣除。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如果借款合同沒有采用書面形式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
(2)該合同的擔保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
(3)乙信用社將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
(4)假如當事人雙方沒有在合同中約定利息的支付期限,應當怎么處理?并說明理由。
1、
【正確答案】:1.甲公司股東如果以書面形式對利潤分配方案和董事會組成人員調整方案表示一致同意,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做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P61
2.王某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的條件是: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l/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P62
3.丙公司可以單獨投資設立公司,理由是:丙公司屬于一人有限公司;《公司法》規定,一個自然人投資的一人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規定沒有限制法人投資的一人公司再投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P65
4.不可以。理由是:對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規定,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P65
5.乙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需要保薦人。理由是:《證券法》規定,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采取承銷方式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P254
6.乙公司本次發行公司債券額度最高可以為:12000 x 40%=4800(萬元)P252
7.乙公司擬在2005年中披露和不打算予以披露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理由是:《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的年度報告應當載明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監事的持股情況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P258
8.乙公司擬對公司章程所作的修改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理由是:《證券法》規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參與利潤分配。P73、77
2、
【正確答案】:(1)甲公司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法律規定,接照《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須由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該公司的董事會人數為15人,過半數為8人以上,該董事會會議由9人出席,是符合規定的。P73
(2)甲公司董事會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會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全體董事為15人,其中有8人同意,可以通過決議。P73
(3)董事會決定給每位董事漲工資的決定違法。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才有權選舉和更換董事,并決定董事的報酬。P61
(4)董事會決定由公司職工王某參加監事會的決定違法。根據《公司法》的規定,選舉和更換由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應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P74
(5)董事會認為將公司銷售科升格為銷售部的方案和新設信用部的決定須經公司股東大會通過的觀點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P63
(6)第一點符合規定。根據規定: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本題中是整體折股,有限公司于04年5月9日成立,于09年9月10日擬在創業板首發并上市,已滿3年,符合規定。
第二點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題目中說“最近一期末凈資產為1500萬元”,不符合規定。
第三點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題目中“最近2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20%”,不符合規定。
第四點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而題目中是“發行前”,所以不符合規定。
第五點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題目中說“甲公司與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A公司均主營電子產品生產與銷售業務”,即發行人與其實際控制人之間存在同業競爭,不符合規定。P256
3、
【正確答案】:(1)人民法院的訴訟費用30萬元、管理人報酬20萬元屬于破產費用,合計50萬元;為繼續營業而支付的職工工資及社會保險40萬元屬于共益債務。P121
(2)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對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P113
(3)丙公司可以申報債權。根據規定,管理人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P107
(4)債權人丁銀行、乙企業在債權人會議上就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的表決中不享有表決權。根據規定,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對和解協議和破產財產分配方案不享有表決權。P109
(5)破產財產的清償順序
①對破產企業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的債權:2000萬元的破產財產首先清償銀行貸款250萬元、乙企業貨款500萬元。
②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清償50萬元的破產費用和40萬元的共益債務。
③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清償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200萬元。
④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清償稅款100萬元。
⑤普通破產債權:剩余860萬元的破產財產清償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P122
(6)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將提存的分配額分配給其他債權人。根據規定,債權人未受領的破產財產分配額,管理人應當提存。債權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滿2個月仍不領取的,視為放棄受領分配的權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將提存的分配額分配給其他債權人。P122
4、
【正確答案】:(1)借款合同沒有采用書面形式不合法。根據《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本案例中當事人之間的借款不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因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P372
(2)該合同的擔保不合法。根據《擔保法》的規定,除了在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進行轉貸的情況下,國家機關不能做保證人。P347
(3)將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不合法。根據《合同法》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P374
(4)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利息支付期限,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在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本題中,本合同的借款期間為3年,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P374
編輯推薦:
關注:資產評估師合格標準 資產評估師成績查詢 資產評估師考試真題 考試時間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